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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涤灵魂做新人——亭湖经济开发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局原局长仓中青忏悔录

        【案情简介】仓中青,亭湖经济开发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局原局长兼拆迁管理中心主任。2006年4月至2008年6月期间,仓中青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拆迁资金3起,合计人民币486027.36元,仓中青从中贪污182438.26元。期间,仓中青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收受他人贿赂25000元。2012年3月,仓中青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被亭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2012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悔字如刀穿心过,每每思及泪双流。

    人生无以从头越,荡涤灵魂做新人。
 
    最近一阶段,在度日如年的感觉中解剖自己的灵魂,在夙夜难眠中挤压粘脓带血的伤口,懊悔无时无刻不让我心如刀绞。从曾经的无数次受到组织褒奖,到昏昏然跌落成人民的罪人,我无颜面对培养我多年的党,无颜面对给我教育与扶掖的亲朋好友,无颜以一个读书人的面孔面对神圣的党纪国法拷问!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有着本质的纯朴和勤勉。然而,无数年的奋斗,任凭组织驱策,如消防队员一样一次次去承担急、难、险的业务,但是我除了获得一些虚幻荣誉外,没有得到组织的提拔和重用,个人性质方面的实际问题还是一个没有着落。

    失落与愤世,在我的心中埋下了隐患和祸根,与上比不与下比,我的心灵有了初始的扭曲。

    在一次次调动,经历热胀冷缩后,我心里总感觉“前路茫茫,后路无径”,心中的自卑感和不平感越积越多。

    被安排到亭湖开发区以后,我是以实业公司人员的身份出现的。在亭湖新区管委会,我曾经在党政办、社会事业局、拆迁安置管理中心等岗位工作。

    起初,我带着身份的自卑与能力的自信尽心尽力工作,计划生育、动物防疫、殡葬改革、房屋拆迁、控制违章建设等方面,不畏凶险,不辞辛劳,组织布置的任务几乎无一例外按时完成。

    也恰恰在比别人更优秀的实绩中,我心中的危险苗头也开始潜滋暗涨。我觉得组织没有分外关注并照顾我,心理经常处在不平衡的状态,觉得他们没有顾及我的切身利益。

    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平衡,我的人生轨道发生了可怕的倾斜。特别是这次在明确我副科级后,我多次找组织提出核定工资迟迟没有得到落实,管委会所有科级干部都配备公车,由集体承担油耗与维修,而我所有的交通费用都是自己承担。我的心理出现了彻底的失衡。

    原先的严谨渐渐淡薄,对法律的敬畏渐而被侥幸所取代,荒唐的认为只要不拿拆迁的老百姓一分钱就问心无愧,拿一点公家的钱是“软补偿”,进而与他人合伙非法谋取集体利益。

    扭曲的灵魂错乱了人生的方向,功利的追求加剧了犯罪的步伐,错误的比照方式让自己身陷泥潭却心安理得。

    在深刻的反思中,我悟彻组织并没有亏待我,组织上给予我一个含金量如此高的岗位是对我的信任,是对我能力的肯定,也是对我德行的考验,可我未能好好珍惜。用别人不该得到的利益和安逸作为攀比的目标,足以反映了自身意志的颓废与思想的堕落。终于,在大浪淘沙中我成为被抛弃的垃圾。

    我愧对组织和人民的培养与教育,我要沉痛解剖自己被污浊的精神世界并彻底与之决裂,谋求重新对社会贡献的机会。请准予我作为反面材料教育与警戒全区党员干部!

    【编后话】党员干部追求正当的、合理的名利地位这无可非议,但这种追求不能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在道德和法律底线上的失守者,无论怎样强调客观原因,其实都是在寻找托词,根本问题还是在于法制意识的薄弱和思想的滑坡。正是存在以身试法的心理,才会在外在因素的影响下“水到渠成”。仓中青的变质就是如此。

    “求名心切必作伪,求利心重必趋邪。”仓中青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事实警示我们:把官位和权力看作人生终极追求,没有提拔重用时就心态失衡、牢骚满腹,把“提拔无望”当作“捞一把”的借口,那么等待他的必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唯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恪守为理想信念奋斗终生的信念,在个人进退问题上始终保持健康平和的心态,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前始终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