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0月28日,省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弘强强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守责任担当,继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始终保持从严治腐的强劲势头。
省纪委常委会就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研究提出四个方面具体举措。一是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对意见中提出的9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期限,责成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以制度保障促进责任落实。强化督查推动,要求各纪检监察室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跟踪督查,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专项巡视、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筹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在今年底,由省委常委带队,对各省辖市、省级机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考核,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点,推动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并印发了《江苏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引领作用,进一步细化改革任务,强化落实措施,列出进度表,明确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制定对省辖市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加强监督的规定,建立并实施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廉制度;健全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的制度规定,完善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方面的法规制度和领导干部亲属担任公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纪委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工作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省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内部监督办法,排查廉政风险,落实防控举措,强化纪律约束,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三是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认真研究作风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从11月1日起,开展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等专项检查,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形成有力震慑。要在防松懈防变相防反弹上下功夫,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将作风考评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相挂钩。四是保持从严治腐的强劲势头。建立全省统一的案件线索库,实行线索扎口管理、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切实提高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腐败问题的新特点新手法和腐败案件发案规律,实现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系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