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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人借口执纪严“为官不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狠刹“四风”,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不少党员、干部表示,反“四风”治好了自己的“亚健康”,把自己从不胜其烦的应酬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精力考虑工作、服务群众了。但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一些杂音:“紧箍咒”多了,不想干事了;违规风险大了,不敢干事了。有些党员干部甚至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为避免碰触纪律“红线”,工作敷衍塞责。
  
  出现这些问题,根本上还是一些党员干部“庸懒散”思想在作怪:有的党员干部“不思有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整日里浑浑噩噩、得过且过,不管事、不干事,做“木偶官”;有的“不敢有为”,信奉“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人生哲学,遇事躲着走、绕着走,以自以为最安全的方式寄希望于坐热“冷板凳”,做“太平官”;有的“不知所为”,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口号喊得震天价响,事情来了手足无措,满足于一知半解,做“糊涂官”。
  
  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纵观“八项规定”,纵观中央新近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许多“四风”问题之所以被查处,主要不是纪律严了,而是执纪严了,过去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不正之风现在不敢小视了,一人说了就算、一拍脑袋就定、一拍胸脯就办不大行得通了,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事都敢做受到节制了,根本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那些以“严”说事,为官不为者,只不过在为自己寻找冠冕堂皇的借口。
  
  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喊“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应当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座右铭。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做人一世,为官一任,党员干部就要有肝胆,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惟有如此,才能凝聚奋发有为的正能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