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建筑”“伤”了谁?
据报道,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域内,一座横跨徒盖河的大桥建成至今已有5年,但其不仅没有通车,而且最近还被拆除了。这座桥,正应了河的名字,徒盖,“徒然地盖了”。
一座大桥建了5年,耗资上千万,为何说拆就拆了?有记者调查,不是因为质量问题,而是因为规划有变,好好的大桥就成了“短命建筑”,巨额投资打了水漂。面对这样的结果,人们不禁要追问,为什么当初的规划不能科学一点,看得长远一些?为什么有关部门的决策不能考虑更周全一些?这样高昂的“学费”,本不应该交,也交不起。
上千万的大桥没有通车就拆,让人心痛。广东省广州市耗资8亿元建成的陈家祠广场,使用仅4年即因地铁建设需要而被拆,同样引起了公众质疑。实际上,类似这样的“短命建筑”并不鲜见。从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到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一座座大体量建筑在“青壮年”时期就推倒重来,实在令人痛惜。
国家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但被拆除建筑的平均寿命只有30年。据计算,“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浪费数千亿元。尽管对被拆的“短命建筑”,有关方面总会给出各种理由,但乱拆乱建往往是通病。中国建筑科学院调查显示,如果将工程质量和规划违规视为合理性因素,“短命建筑”拆除合理性也仅占10%;而在不合理拆除中,功能滞后、商业利益和形象政绩等严重不合理因素,占比55%。
因此,“短命建筑”的出现,固然有工程问题、规划问题,但更深层的症结,则是发展理念、政绩观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急功近利、头脑发热,“一拍”就是一个大工程,为自己装门面,让公共财政来埋单;还有人乱作为,一个师公一道法,书记一换规划一变;更有甚者,将权钱交易的过程植入建设过程中,试图以“短命建筑”的拆除来掩盖那些见不得光的行为……这些问题积弊日深,公共财政“伤不起”,群众反映也很强烈,须痛下决心、猛药治疴。前段时间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把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纳入整改范围,就是正视问题、顺应民意的体现。
现实中,“短命建筑”常见,而其背后的“三拍”干部(指“一拍脑袋做决定、二拍胸脯没问题、三拍屁股溜大吉”的急功近利型干部)受到处理却很少见。这种失之于宽、失之于松的现象,是导致乱拆乱建的重要诱因。只有从严治理,事前严格论证、事中严密实施、出了问题严厉问责,才能倒逼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多建造福一方的民心工程,少做“崽卖爷田心不疼”的混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