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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央企薪酬改革吹开公平之花

  据报道,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将于2015年1月正式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以及金融、铁路行业在内的72家央企。改革之后,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不仅下降幅度可能比较大,而且还将面临更多制度约束。
  
  如果用是否触动利益以及触动利益的深度来审视这项改革,可以说,其力度前所未有,其指向皆中要害,其创新亮点纷呈。将职工工资水平与央企负责人绩效年薪挂钩,是要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兼顾;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将面临薪酬追索,是将决策责任具体化;建立薪酬信息公开制度,是要引入社会监督;不允许在企业获取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是要堵死寻租的暗门……可以预见,改革刀锋所向,不仅是对央企负责人薪酬的调节,更是对央企管理机制的重塑。
  
  触动既得利益,必然会遇到重重阻力。改革决策甫一作出,在赢得社会一片欢呼的同时,也有一种为既得利益辩护的声音悄然兴起。他们援引市场的理论反驳道,央企为国民经济做出的贡献,远比民营企业大,为什么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却与民营企业的经理人相比天差地远?当年实行央企负责人薪酬的半市场化机制,也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留不住人才的问题,从经济贡献来说,央企负责人不应该拿高薪吗?这些说辞,看似引经据典、逻辑严整,其实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现实语境:央企属于公有制,纵以市场而论,央企的经济贡献,有多少是依靠竞争,又有多少是依靠政府资源和垄断地位?
  
  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央企掌控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产业,它的存在是社会主义价值在经济领域的体现。中央之所以出重拳,是因为央企负责人薪酬畸高引发的诸多问题,已到必须严肃整顿的地步。前华润董事长宋林落马之后,他一顿饭吃掉几十万元成为坊间热点;中国民生银行行长一句“银行利润那么高,有时候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更是刺痛了无数人的心。更有甚者,企业连年亏损,企业高管薪酬却不降反增,竟有一副“效益任涨落、我自岿然不动”的派头。垄断、暴利、职务寻租、贫富悬殊……笼罩在央企负责人薪酬之上的这些关键词,诉说着公平正义的黯然神伤,也呼唤着改革的骀荡春风。
  
  然而,刀刀见血的改革,也必然会遇到扭曲变形的危险。要将改革落到实处,还需要更多配套制度。比如说,央企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由谁完成,如何避免同体监督?压缩隐性福利的空间,怎样监管,如何防止明减暗不减?改革不能有勇无谋,既要有敢于向既得利益开刀的勇气,又要有防止既得利益扭曲改革的智慧。唯其如此,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才能不负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