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外交部:腐败分子通过外逃逃避法律责任是一种痴心妄想


  本报综合消息 11月26日,外交部在其办公南楼三层的蓝厅召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中外媒体吹风会。这是近年来外交部首次针对反腐败追逃追赃问题召开媒体吹风会,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介绍了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吹风会吸引了中外40多家媒体参会,凸显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反腐败问题的高度重视。
  
  据介绍,为建立集中统一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协调运作机制,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等单位。在反腐败追逃追赃领域,外交部目前的工作集中在四个方面:加强谈判,缔结司法合作类的条约;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谈判、履约及相关的工作;加强司法和执法机制建设来共同构建追逃追赃的机制化平台;会同有关部门,配合办理国际追逃追赃案件。
  
  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近年来,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外交和法律双管齐下,促使驻在国执法机关协助锁定犯罪嫌疑人下落、协调驻在国执法机关采取抓捕和遣返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果。”徐宏在吹风会上说。
  
  “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完成10项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一年之内完成这么多谈判,前所未有。”徐宏介绍说,截至今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46项已生效)。
  
  西方发达国家系中国罪犯外逃主要方向之一。今年10月,中美双方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双方希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个案合作上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
  
  据介绍,2013年6月,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目前双方正在抓紧准备签署。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对开展国际追赃合作有重大意义。外交部境外追逃和国际执法合作特别协调员孙昂表示,这项协议生效后将对中加两国腐败资金的追查追讨和返还提供更宽厚的条件。
  
  据介绍,外交部官员也参加了银行间国际反洗钱合作的相关谈判。徐宏认为,目前的状况对中国的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是一个良好契机,中国同一些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将会在中国反腐败追逃追赃中发挥很重要的作用。“目前,我们取得的还只是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还将在各方面加大力度。”他说。
  
  积极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多边反腐合作
  
  “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谈判、履约和相关工作。”徐宏说,“在当前腐败犯罪跨国性特点愈加明显的趋势下,各国只有通过全面的国际合作,特别是加强司法协助、引渡方面的合作,才能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让非法所得物归原主,这也是《公约》的宗旨之一。”
  
  “《公约》首次在国际层面建立了反腐败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国际司法合作和执法合作机制、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等,为中国开展追逃追赃奠定了多边法律基础。”徐宏指出,“今年以来,中国明显加大对《公约》的推动力度,特别是最高领导人亲自出面开展工作。中国领导人的努力得到很好的回应,其他国家纷纷做出积极表态,一致表示不会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今年10月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在随后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强调要加强反腐败合作。“通过中国和有关国家共同努力,反腐败工作在整个国际上得到高度重视,政治氛围已经形成。”徐宏说。
  
  徐宏指出,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了有一定规模的双边条约、多边条约、执法合作机制和国内立法有机结合的追逃追赃法律合作网络和平台。
  
  一些国家对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态度消极
  
  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制度、司法制度等方面差异的影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仍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困难。一些国家对于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态度消极,一些外国法官由于缺乏对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的了解,而作出不予引渡或者遣返的判决。
  
  徐宏说,中方呼吁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中国外逃腐败分子较为集中的国家,与中方强化司法执法合作,携手打击跨国腐败犯罪,避免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克服这一障碍,首先要求这些国家增强政治意愿,摒弃偏见。同时,我们也要与这些国家进一步加强沟通,增进互信,妥善处理法律上的障碍,探讨务实、可行的合作方式与途径。”徐宏说。
  
  据悉,外交部将继续推进双边司法合作类条约的缔约工作,扩大完善国际追逃追赃法律合作网络,运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公约开展追逃追赃。同时,全力配合国内主管机关缉捕在逃的腐败分子,推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可以预期,下一步肯定会有新的突破,腐败分子企图通过外逃逃避法律责任,这是一种痴心妄想。”徐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