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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引领新滩蓄势腾飞

    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迈向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方针原则和根本遵循,体现了我们党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法治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肩负历史使命的责任担当,对我们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滩临港产业区作为盐城沿海开发、盐田开发的前沿阵地,当前正处在积蓄能量、跨越腾飞的重要关头。新滩海兴公司作为国有企业,既承载着开发建设的战略使命,又承担着服务项目、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随着开发建设的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矛盾的逐步显现和公众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新滩海兴公司更需要用法治思维引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为顺利实现“将新滩临港产业区打造成沿海高科技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淮河流域对外开放重要窗口、盐城北部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的奋斗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坚持法治思维,全面营造新滩蓄势腾飞的良好环境。法治环境是最好的投资环境、发展环境。优化法治环境,就是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推动开发、吸引项目、聚集要素的重要抓手,用法治的思维规划发展路径,破解发展难题,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新滩临港产业区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各项规划编制、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各类重大项目的论证和招引等等工作,不容许有一丝闪失。这就要求我们在作决策时,必须统筹考虑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规定要求,对涉及群众利益和有关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让专家和群众参与决策,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公正。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为目标,及时出台有效管用的便民利企政策措施,保障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始终把维护职工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健全矛盾排查发现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通过法定渠道在第一时间依法予以化解,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公司审计法务部法治工作监督职能,出台专项规定,加强对各类管理规范、经济合同等的审查力度。改革公司管理方式,加强公司党群工作部与职工群众的互动力度,增强职工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坚定法治信仰,全面形成新滩蓄势腾飞的强大合力。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也是一个区域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内在要求。新滩临港产业区从无到有、从零起步,要把一片茫茫盐滩打造成一座现代化的临港工业新城,是一项巨大工程,困难多、矛盾大、推进难,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以法治凝聚共识、规范行为、推动开发。一方面,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建立系统化、常态化法治学习机制,通过“法律讲座”、“法治论坛”等载体,加强法治培训,促使公司管理人员自觉树立法律信仰,依法履职、依规办事,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解决难事、排除干扰、加快发展的习惯。特别是公司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和防腐拒变的能力,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的道理,严格按照法律授权行使权力,谨慎恪守正当程序,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法治凝聚人心、照亮前程。另一方面,努力增强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制定普法规划,拟制“菜单式”普法大纲,分类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窗等传统媒体,充分挖掘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深入开展法治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在每个党支部建立一支法治宣传自愿者队伍,在每个党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帮助职工群众反映法治诉求,处理法治问题,促使职工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面形成职工群众共建法治秩序、共推开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的生动局面。
    坚守法治底线,全面夯实新滩蓄势腾飞的基础保障。推进法治建设,关键是要打牢基层基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队伍,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发展环境始终健康有序。加强用法指导。吸收相关专家、学者、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融资、招投标、土地征用、项目服务等法律事务的研究,使法律服务融入新滩开发开放的全过程。强化执法保障。加强集治安、交通、消防等警种于一体的警务中心建设,为公安执法人员提供优越的办公条件,不干涉执法办案,使其更好的发挥维护发展秩序的职能。从退伍军人、周边居民中选择一批优秀青年充实治安联防队伍,配备相应装备、给予适当薪酬,协助公安执法。严究违法责任。公司督查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大事项用法、守法情况的督查,定期通报。公司负责纪委工作的部室公布监督电话、挂设举报箱等,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反馈,对个别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系滨海县县委副书记,盐城市新滩公司、海兴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