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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伤”你,因为你有“伤”


  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日前编发一起案例,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的某市公路管理处原主任,发出心灵深处的忏悔:“我曾经愤恨那些向我行贿的人,是他们害了我,这也是受贿犯罪者的普遍心理。但真正害了自己的,还是自己的私心、贪欲和侥幸心理,是思想意识中法纪观念的丧失。”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牢狱内发出的肺腑之言可谓情真真意切切。 “是某某人把谁‘送’进去的”,这类感叹其实不鲜见。贪官起初的愤恨、悔恨似乎也能博得些许同情——是社会大环境,是人之常情,是礼尚往来,是谁也不能生活在真空中……然而深究起来,这种论调是否真能立得住?为何进监狱的偏偏是他,而不是其他人?
  
  不乏一些人,爱往别人身上撒“盐”;可偏偏总有一些人,遂了别人的愿,身上一有“盐”撒上来,就立刻扭曲变形。当然,也有一些人,不管你往他们身上撒多少“盐”,他们都毫无反应,安然无恙。这是为何?是因为他们有着一身健康的肌肤,找不到一点伤口。生活中,招来别人伤害的,很多都是自身的毛病。夜读朋友所荐《别人伤你,因为你有伤》一文,其义自见,思悟颇多。
  
  不找主观原因,光看客观因素,这是很多贪官落马后“条件反射”走的心理老路。然而,反观他们,行贿者撒在肌肤上的“盐”,溶解速度或快或慢,最终之所以浸入脊髓,都是因为他们本来心存利欲。
  
  “别人伤你,因为你有伤。”这句话虽朴素,却不无哲理。党员干部要保持健康的体魄,无“伤”者要增强免疫力,有“伤”者则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鸟飞于上,其欲在下,故死于网;鱼潜在下,其欲在上,故死于钩。人若利欲熏心,则难逃恢恢法网。《诗经》云:“潜虽伏矣,亦孔之昭。”即使有些干部的“伤”在内心深处,观其一言一行则秋毫可察。干部无“伤”,皆因“内省不疚,无恶于志”。前不久,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对该省新任厅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时,剖析腐败分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心路历程,一般要经历“九步曲”。如若“九步曲”亦步亦趋,必将自掘坟墓。
  
  75年前,毛泽东同志曾号召干部群众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可人无完人,每个人身上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伤”,那就要看自己怎样去“疗伤”。
  
  自我“疗伤”要有坚强的毅力和定力。定力,来自党性修养的不断提升;毅力,源于对党纪党规的自觉遵守。卢梭曾言:“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只要那块“拱心石”悬于心间,哪怕往你身上撒“盐”的人再多,“盐”的量再大,你都会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探寻清廉之道,感悟清廉之本,涵养清廉之德,还得学习“导弹司令”杨业功。人们破译这位将军的“人生密码”时,得出的答案是:杨业功一生坚守着两个阵地,一个是为国仗剑的导弹阵地,一个是清正廉洁的气节阵地。这就是他一生不受“伤”的秘笈所在。由此看来,身处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的和平年代,在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别人“伤”你,受不受“伤”不在于你的朋友多么殷勤,也不在于你的对手有多么强大,而是取决于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