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非法持枪防止误伤悲剧重演
福建省武平县日前发生一起误将人当成野猪枪击致死事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中一人系该县城厢镇党委副书记修某,其在意识到误伤村民后,没有第一时间采取救援措施,而是选择逃逸。就在不久前,湖南省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分局公职人员肖卫东非法使用枪支打猎,导致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一村民身亡。
我国对枪支管理十分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配备公务用枪,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审批。除此之外,法律对于民用枪支的管理也做了明确限制。
普通领导干部即便不知道枪支管理法的详细条文,也应该知道非法持有枪支是违法行为。可有些人还是对枪支有着特殊的爱好:被誉为“小官大贪”典型的秦皇岛亿元贪官马超群被曝私藏真枪;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一审被认定受贿并非法持有7支制式枪支。
这些人,他们为什么要持有枪支?这些枪支又是怎么来的?简直是无法无天!一个“误”字不能为这些人减轻任何罪责!非法持有枪支,走火只是早晚的事情。那些因此逝去的生命警示我们,不能再将此类事件当成偶发事件,必须严查领导干部非法持有枪支及其背后的问题。
首先是在官员持枪问题上存在监管漏洞。目前,一些部门只把非法持枪的目标定位在社会上,却忽略了党员干部自身,监管有死角和盲区。其次,枪支管理本身存在腐败。在刘汉、刘维案中,刘维供述,他和当地三名政法干部是“哥儿们”,10年间,三人不仅多次替刘汉隐匿、销毁案卷材料,发生命案后多次为刘汉等人通风报信,更是明目张胆地为其提供枪支配件。
党员干部应当是遵守法律的模范,可上述几人干的持有枪支、打猎、误杀群众等事,哪一件不是违法的?有关部门应该举一反三,对此类问题来一番彻底的检查清理。
我们不希望看到,误伤悲剧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