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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赖”现象普遍暴露政府的诚信危机

近日,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在当地一论坛上曝光了一批“老赖”。令人惊讶的是,这批老赖身份十分“丰富”:县教育局、环保局、民政局、地税局、公安局等多个单位的公务员“榜上有名”,更令人吃惊的是,名单上还有一位人大代表。(114日《现代快报》)  

在群众的心中政府应该是最能让人相信和放心的,可是现在各地却有很多官员,他们恶意拖欠欠款,无视被侵害人的权益,形成的数量庞大的“官赖”。“官赖”现象普遍,从社会层面来说,是政府公信力的透支,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管理者出现诚信危机,不仅让管理社会成本增加,更容易引起不良的群体效仿,出现大面积社会违约的消极作用。

“国以诚立心,人以诚立身。”良好的政府诚信是推动和发展社会诚信体系的有力保证。整个社会诚信体系都是由政府诚信来引导、推动和发展。在整个社会诚信链条中,政府诚信处于领头地位。政府不仅是社会诚信的监督和管理者,也是社会诚信的执行者,政府诚信对整个社会信用具有无可替代的示范、激励作用。

政务公信是社会公信的风向标、掌舵手,政府部门理应挑起担、扛起责,做诚信的引领者、领头羊,更应在推进法治社会征程中不玩“躲猫猫”、不应“新官不理旧账”,而要量身打造诚信体系、积极推进诚信建设,用行动传递诚信正能量、用管用的举措唱好诚信“好声音”,真正用诚信取信于民。

遏止“官赖”现象蔓延,既要依照政务诚信体系建设要求,为政府量身打造“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考核制度,更要破解“法律白条”这道难题,用刚性的法律手段,对“官赖”形成足够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