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式腐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警钟为“贪内助”敲响
“家庭式腐败”中,“夫妻腐败”是腐败行为呈现的一种新趋势。俗话说,“妻贤夫祸少”,现实中一些官员的妻子不仅没有筑起家庭廉政屏障,反而利欲熏心,和丈夫唱起腐败“二人转”,一起走向堕落,最后双双站上法庭受审。
一、村官夫人开豪车,“亲缘腐败”警醒了谁?
日前,媒体报道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镇落星堡村支书李拉成被指“妻子名下竟有500多亩耕地,开着豪车每年领取4万余元的国家粮食直补款。”而李拉成则回应,只是暂时将粮食直补款打到媳妇名下。岐山县纪委、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称,该村支书行为违规,目前已介入调查。
随着“亲缘腐败”被巡视组频频提及,“夫妻腐败”现象受到舆论关注和热议。有网友质疑,村书记的妻子何以名下有如此多的耕地;国家政策是一户一组一帐户,何以夫妻两人的名义领取粮食直补?要求要深挖下去,给当地群众一个交待。
二、贪官的背后,活跃着“贪内助”的身影
据有关数据显示,80%的高官腐败案都与家庭成员有着密切的关系。“冰冷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早些年山东省供销社原主任矫智仁受审时说的一句话,如今已成为许多落马贪官的经典感慨。分析各类腐败案例可以看出,夫腐妻贪有其鲜明的特点,但根本上还是离不开私欲的无限膨胀,也少不了权力的长期庇护。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夫妻腐败
三、“夫妻腐败”破坏公权力的正常运转
“夫妻腐败”给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它的核心是滥用公权力,导致公共政策的执行走样,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许多腐败夫妻平时的权钱交易,没有回避子女,甚至以此作为“教材”,孩子因之耳濡目染,步于后尘,出现所谓“腐败父子兵”现象,演绎“家庭式腐败”的闹剧。
==夫妻腐败的危害==
四、治理“夫妻腐败”还靠阳光下的监督
如果说官员个人的腐败属于“单兵作战”,是个体利用公共权力谋利,夫妻共同腐败特别是发展升级的家庭式腐败则是利用“集体力量”进行腐败。舆论认为,“家有贪妻”助推了官员的贪腐胆量和恶习,彻底铲除“腐败夫妻档”这一“毒瘤”势在必行。
网络关于铲除“亲缘腐败”的舆论倾向(抽样:390条)
●加强对夫妻腐败的制度预防 业界许多学者认为,要建立官员就职宣誓制度、建立新闻舆论监督问责机制、完善引咎辞职制度等,以此加强和促进社会官员及其家属的责任意识。
●公开领导成员信息实施阳光监督 中央纪委宣教室监察专员闫群力提出,公开是监督的第一步。公开领导成员的廉政信息,才能方便全社会监督,从而更有效地进行反腐败。
●建立相应配套措施防止登记走过场 近年来不同范围不同级别都经历过领导干部申报,其结果往往沦为走过场,起不到预期的作用。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指出,规定要得到有效执行,而不是成为一种形式或摆设。
四、舆情点评
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造就了制度与亲情间的微妙关系,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几乎成为官场家族腐败的最完整的诠释。舔犊情深,这种形容父母厚爱孩子的情感,如今成了一些领导干部溺爱、纵容子女违规和犯罪的凭借;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这句名言也成为一些“腐败夫妻”疯狂敛财时同流合污的真实写照。
对待亲情的观念不同,使得利益冲突问题在现实中变得非常普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吕涛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一些领导干部“重视”亲情,却是无原则地把亲情和家族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为达到家庭“繁荣”的目的,利用自己的权力,带动或者纵容家庭成员共同贪赃枉法,形成家族腐败。一位反腐专家曾说过:要知道一个官员是贪是廉,看看其亲属、子女的从业情况就清楚了。
多年来,制度中一直明确“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人,包括配偶、子女和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推行过领导干部各种申报制度,但这些规定都没能得到有效执行,且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潜规则面前集体“失灵”。媒体指出,要遏制家族腐败,最终还需依靠法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认为,要杜绝家族腐败,就要稳步推进官员财产公示,以及官员家庭成员财产、就业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这样的观点,也和网上大部分的观点遥相呼应。
总书记习近平曾强调,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套“封妻荫子”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利益的工具。可以说,官场“家庭式腐败”现象,为做官者敲响警钟,为官员家属敲响警钟,也为反腐倡廉敲响了警钟。(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任舆情分析师 刘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