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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民: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肃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


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



    11月18日下午,市纪委在市行政中心十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德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沈洪清主持,市纪委副书记肖力通报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对盐城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市纪委副书记刘正秀传达了中纪委有关通报精神。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德民就进一步做好查办案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重要内容,是反腐倡廉进位争先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我市查案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与中省纪委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顺应形势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要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案件是不称职”理念,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肃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要提升案件数量,认真研究找出问题症结,切实把办案力度和查办案件数量增幅提上来。要紧紧抓住巡视问题整改有利时机,加大查信办案力度。要坚持快查快结,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要强化线索管理,拓宽线索来源,加强线索经营,规范线索处置,坚决防止线索流失。
    三要坚持依纪依法,确保安全规范文明办案。切实加强查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这个底线。要严把制度程序关,严格执行办案制度和程序性规定;依规使用办案措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要严把监督管理关,建立健全办案安全督查机制,采取例行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效化解潜在风险。要严把安全责任关,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的安全责任制度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
    四要强化组织领导,为查案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在领导精力、力量调配、后勤保障上向查案工作倾斜;落实“三转”要求,坚决聚焦主业主责。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检察、审判、公安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同时强化内部协作配合,使查办案件工作协调顺畅、运转高效。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办案人员党性修养、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强化办案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以案代训、业务培训等活动,着力提高办案人员各方面能力;严明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更不碰高压线。同时从工作上、政治上和生活上关心从事案件条线同志,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成长进步搭建平台。
    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查案和案管工作的副书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纪工委书记,市纪委信访室、案管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和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部分同志出席会议。(盐城市纪委案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