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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双面贪官”,须织好监督之网


  受贿数百万,只向廉政账户上交75万。日前,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这种交“零头”、留“大头”的贪腐伎俩,引发了人们的热议。
  
  现实中,明明干了腐败之事,却要处心积虑制造清廉假象、给自己涂上廉洁油彩的,并非仅有魏力生一人。比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一向是“台上大谈廉,台下死要钱”;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在会上讲反腐振振有词,可一到晚上“就想过那种生活”;落马的江西省原省委书记苏荣也是一边把反腐口号喊得“嘹亮”,一边违法乱纪……这些腐败分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善于“表演”——在台上、会上,他们大讲反腐的意义所在,而在台下、会后,则大行以权谋私之事。
  
  必须要警惕这些“双面贪官”!
  
  “双面贪官”,相对于那些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贪官,更具隐蔽性、欺骗性,贪得更有“技术含量”。少数演技高超的“双面人”,既能骗得清廉名声,又能大肆捞取好处,还能“边腐边升”,客观上增加了查处惩办的难度,常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而他们一旦画皮被揭、东窗事发,又会对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二次损害,对社会价值观造成冲击,其危害不可小视。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的枪。一些“双面贪官”之所以能大行其道,最关键的,不在于他们长袖善舞,而在于监管的缺失。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规章制度未发挥应有的效力,权力运行没得到应有的规范,选人用人、管理制度还存在漏洞,等等。更有甚者,一些监管部门面对腐败行为已露端倪、群众举报不断的问题干部,睁只眼闭只眼,以致养痈遗患,让问题越来越复杂严重。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加以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治理腐败现象的不二法门。对“双面贪官”,也应织密监督的铁网,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全方位约束。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把制度激活,让群众监督,深入推行从严治吏,不仅要“听其言”,也要“观其行”,更要“察其质”,那么一切的猫腻和侥幸都将无所遁形,“伸手必被捉”的敬畏必将深深刻在各级干部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