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百家诤言

依法履职仅靠宣誓还不够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两位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和三位局长面对国徽,手持宪法,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宣誓。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后,深圳举行的首次新任领导干部就职向宪法宣誓活动。
  
  宣誓是宣誓者出自内心的想法与追求,是神圣与忠诚的代名词。然而,眼下一些官员的言行却与当初的承诺相差甚远。比如一些公务员宣誓廉洁奉公后,该腐败的还腐败;医生宣誓恪守医德后,该拿红包的还是拿;企业宣誓捍卫食品安全后,该掺假售假的还是依旧。因此,面对官员们的这种就职宣誓,不少人认为是“走过场”,是“廉政秀”,是炒作。
  
  但笔者以为,官员就职宣誓至少有以下几大好处:首先是有利于与国际接轨。新官上任“宣誓就职”在全世界范围内是非常普遍的。其次是有利于群众监督。各级政府官员宣誓就职,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官员是否言行一致,是否按照誓词承诺的那样“言必信,行必果”。最后是有利于自警自律。宣誓就职也是一种鞭策,能提升公职人员遵守宪法的意识,时刻提醒宣誓者记住自己在国徽、宪法、群众面前的承诺,并在工作中以誓词为镜,时时对照自己是否言行一致,从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守法自律意识。
  
  因此,就职宣誓对于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宪法、履职尽责,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必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当然,也有一些党员干部把“公仆”当作一种幌子和招牌,在公开场合,道貌岸然,口吐莲花,不是宣誓就是承诺,标榜自称是人民的公仆、群众的勤务员、为百姓拉车的老黄牛,暗里却干着贻害人民的勾当。如某落马贪官在任时曾经发誓要“做一个穿草鞋的公仆”,背地里却大肆贪污受贿。如此公仆,令人为之心寒齿冷。
  
  诚信是最基本的从政品质,不诚信就会失去公众的信任。一些官员信用缺失,关键在于信用约束机制失效。讲信用能做官,不讲信用照样也能做官,正因为这样,有些官员才敢置自己的誓言于不顾。所以要让官员就职时的宣誓和承诺真正能得以兑现,还应建立一套官员信用评估体系和严格的诚信奖惩制度,对违背誓言者给予严厉的惩罚,以避免宣誓流于形式或成为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