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塌方式腐败”,应防止制度上的“牛栏关猫”。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贪污腐败现象出现了向广度、深度和高度蔓延的趋势,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达到54人。在发改委、交通、国土、建设和金融等领域更是成为了久治难宁的重灾区,制度疏漏、规章笼统、纪律松弛的情况在这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某些单位虽然规章制度看似面面俱到,应有尽有,却实际上高高挂起,形同虚设,以至于频繁出现“塌方式腐败”现象。预防“塌方式腐败”就应该防止制度上的“牛栏关猫”,牢牢堵住制度上的疏漏,严格执行制度规章,确保将权利关入制度的笼子。
预防“塌方式腐败”,应关注同志间的“漠然视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塌方式腐败”的预防在于防微杜渐,应关注同志之间腐败现象的“漠然视之”。“塌方式腐败”是一种集体腐败或共谋性腐败现象,它的出现源于在一个领域“腐”文化的盛行,领导干部集体价值观扭曲,产生了“审丑疲劳”。这种合谋性腐败是一种从众心理的作祟,根源于周围同志对腐败现象的漠然。如若在最初犯罪时信仰坚定的同志进行提醒与警告,这种合谋性腐败便没有了温床,便难以形成最后的“塌方式腐败”现象。
预防“塌方式腐败”,应重视监督上的“名存实亡”。造成“塌方式腐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监督的缺失,这既有班子成员内部的监督缺失,也有选人用人的监督走过场,更有纪检监督力度不够。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到:“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唯有高度重视监督上的“名存实亡”现象,从制度上改变,才能使官员无法贪腐,从根本上预防这一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