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道津:用法治保障政治新常态
用法治保障政治新常态
中共盐城市委常委、秘书长
射阳县委书记潘道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小康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加快射阳依法治县进程。
一、把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作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行动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射阳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做到办事有依据、行为讲规矩、工作受监督、决策要民主,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要强化法治观念。领导干部是否称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有没有法治精神、能不能依法办事。只有把法律法规学深了、学透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充分发挥其强制约束作用,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法律法规作为内心信仰,带头学习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群众监督之下,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法治的方式开展工作,做到讲规范、守规矩。
二要坚守法律底线。法律是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的行为准则。《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时时以法律来规范自己,事事以法律来约束自己,正确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切实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绝不搞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绝不碰纪律红线,绝不越法律底线。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施政习惯和自觉追求,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真正把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和利益矛盾纳入到法治框架之内。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每作一项决策,都要认真想一想是否有权决策、有多大权限决策,想一想决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定程序是什么、法律责任是什么。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使决策内容更加切合实际、政策举措更加切实可行、决策实施取得更大实效。
二、把推进法治射阳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今年2月22日,县委召开全县法治社会建设暨政法信访安全工作会议,出台了《2014年全县政法工作要点》,并提出在已获得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全省依法行政示范点、省平安县的基础上,进一步抬高法治建设的目标定位,积极争创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三步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全民知法守法四项重点工作。当前我县正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深化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出台后将是指导射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县的指导性文件,全县上下一定要按照意见要求,一着不让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一是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争创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的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厘清权力边界,实行县、镇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对审批前置条件进行清理和优化,对收费问题进行排查和清理,着力提升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县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同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比如一些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等等。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继续开展“和谐村(居)企建设指导员”、“案件回访”、“代表委员评案”等活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去年以来,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探索,比如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深入推进村务公开、组织机关干部下访“三帮”行动,等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镇区、各部门要继续把固本强基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和突破口,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基层民主法治工作机制。继续把村务公开作为撬动农村工作全局的基础制度,健全基层议事规则和民主管理机制,做到让群众明白、促干部清白。继续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善于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要推动全民知法守法。近年来我们通过评选“最美射阳人”,推进并大力宣传凡人善举,致力弘扬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全县上下正呈现士气提振、风气向好、人气集聚的良好局面。我们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坚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氛围。
三、把营造法治环境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更大力度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形成推进法治射阳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区、各部门要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主动抓、靠实抓,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依法治县工作机制。要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突出改革创新。加强法治建设要与全面深化改革相衔接,以改革的精神、思路和办法破解法治建设中的难题,抓紧制定相关法规制度,推动依法治县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县深化改革提供可靠保障。马上我县还将研究出台加强依法治县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制度,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真正把改革创新贯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过程。
三要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好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环境,为奋力开创跨越赶超新局面、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新射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