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空喊口号
年终总结工作中,很多人、很多部门在提到政治表现时,都会写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句话。平时开大会小会,传达中央精神,这也是常常提到的一句话。可写在纸面上、说在口头上是一回事,有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又是一回事。
今年已经结束的两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时提到:有的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的是自己的“小九九”,打的是自己的“小算盘”;有的从自己的好恶出发、凌驾于组织之上,拉帮结派,讲哥们义气,搞团团伙伙,把严肃同志关系变成了人身依附关系;还有的无视党的组织纪律,买官卖官,插手案件……透过这些反馈问题不难发现,一些地方和人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仅仅停留在了口号上。
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政治立场,是衡量其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这个一致,不仅包括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任何一名党员干部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上,都不能讲条件、搞例外,或者说一套做一套,或者只是将其视为拿出来秀一秀的口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的准确判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赢得了全社会的认可。
在当前开展的反腐败斗争中,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全党同志都要深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与党中央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有些党员干部,最明显的是那些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他们不知多少次高调声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中却无视中央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的种种要求,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腐败分子“台上讲反腐、台下搞腐败”的两面性,也注定了“昨天还在大谈廉政,今天就被调查的”下场。
还有些基层党组织,口口声声说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准确,他那个地方却形势大好、“清风习习”。信誓旦旦拥护中央反腐败的各种决定,可实践中却一点动静都没有。虽然我们党反腐败没有硬性指标和数量要求,但很多地方纪委一年“零办案”的现实足以说明,他们所谓的一致只是喊得响、做得空,是假一致。
归根结底,之所以出现那些“不一致”、“假一致”,根本原因就在于党的纪律观念淡漠。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就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方面出偏差,在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出问题,违纪违法、消极腐败也是迟早的事情。出现塌方式腐败,成为腐败重灾区的地方,哪个是党的纪律执行到位了?党的纪律都不执行,还谈什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如果党的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统统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政治理想、政治纲领、政治目标也就无从谈起。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
各级党委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强化执纪监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