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依靠法治力量终结“突击花钱”
每到岁末,各级政府是否“突击花钱”,就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据报道,2014年最后两个月,全国财政将花掉预算中的近4万亿元。这就意味着,全年超过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将在最后两个月花掉。
在媒体舆论和公众热议中,“突击花钱”与预算资金浪费、滥发奖金福利、公款吃喝等不无关联。近日,中办、国办印发《通知》,要求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专家认为,“突击花钱”牵涉的不仅是财政预算执行问题,也存在奢侈浪费的作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斩断“突击花钱”的权力之手,需要依靠法治力量。
“突击花钱”缘何久治不愈——
以制度缺陷为“隐身衣”,囿于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突击花钱,非新鲜话题,却“久治不愈”。所谓“突击花钱”,是指在财政预算制度不尽完善且缺乏公开透明等情况下,为完成年初预算等,突击花掉剩余财政资金。
有人认为,“突击花钱”是按预算制度要求支出的,并不违规;有人觉得“节约无功,浪费有理”;还有人认为,剩下的钱除了上缴没有别的用处,公家的钱不花白不花。可以说,“突击花钱”不仅偏离了预算制度的本意,浪费了财力、败坏了作风,还为腐败滋生提供了温床。
据调查显示,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管得严、“四风”反得紧的背景下,高档会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考察、天价采购等传统的突击花钱方式越来越少。但诸如“先开票、年后再实质消费”等手段却推陈出新。层出不穷的“突击花钱”新特点、新动向更值得重视与警惕。
究其原因,一是相关单位负责人担心未来不确定因素多、无法预测,必须为执行预算后期留有余地;二是为了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便于机动;三是受利益驱动,认为财政资金多多益善。
预算是发展事业、开展工作的财务计划,不论打什么旗号、找什么样的借口、钻什么样的空子,“突击花钱”都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也是老百姓极其厌恶和反感的。
有专家指出,“突击花钱”是以现行预算制度缺陷为“隐身衣”,于情不公、于理不通,更是囿于部门和个人利益的一种作风问题。“突击花钱”止不住,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失去的是党纪国法的权威,丢掉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
“年初哭着要钱,年末突击花钱”。事实上,为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一些单位虚报预算支出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预算的粗放式管理,为“突击花钱”提供了资金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媒体和公众今年看待年末“突击花钱”问题,显然与往年是不一样的,讨论更多的是如何挤干财政预算中的“水分”,如何把改革的共识、制度的善意真正落实到位的问题。
“突击花钱”考验法治威严——
看似财政问题,实则是法治问题,检验依法行政水平
“突击花钱”看似财政问题,实则是一个法治问题,是预算法执行的问题。专家认为,能否遏制“突击花钱”现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块试金石。这不仅检验着依法行政的水平,更考验着依法治国的能力。
近年来,遏制“突击花钱”,既有清风劲吹,又有政策法规和制度持续发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预算法》,对预算监督、预算公开、勤俭节约、绩效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意味着过去很多不明确的权力与责任,都有了法律和制度的约束。
——2014年9月26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推进财政预算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可以说,在政策保障方面,中央已经从改革现行财政及预算管理体制入手,建立起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那么,能否制止年底“突击花钱”,就需要执行者按制度办事。首先要管住领导。没有领导审批同意,钱是花不出去的。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实时通报检查结果,形成震慑。再次,财政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审批,对与预算差距较大或非正常开支项目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遏制“突击花钱”行为。
如果政府部门能够严格依法行政,那么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应该开支、预算规定的钱不能挪用、花不掉的钱应当结转下年、财政支出的质量与效率等,都应当受到法律约束。
有了完备的制度和坚决的贯彻执行,“突击花钱”乱象没有理由管不住。
斩断“突击花钱”的权力之手——
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力,把党纪国法当成高压线、警戒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能否有效监督“突击花钱”,关键还要看是否从严正风肃纪。在法律保障方面,各地在预算管理、执行的实际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缺乏法律的保障。因此,必须从制度规范入手,发挥党纪国法和财政法规的震慑作用,从而根治“突击花钱”这一顽疾。
对于“突击花钱”,党纪国法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比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年底“突击花钱”,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格格不入,需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紧盯明目张胆“突击花钱”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可以预见,改革肯定会有阻力,“硬规定”也会遭遇“软执行”。不搞“突击花钱”,多年积淀下来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必然会折损,预算权力的含金量势必要降低,官员随意花钱自肥的空间也会被挤压,一些人可能很不乐意。
突击花钱表面上是政府浪费资金,实质是权力滥用。专家表示,必须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力,把党纪国法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使党纪国法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的作用。
“尤其在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方面,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范围,各级预算向社会公开,那么,年末‘突击花钱’的现象就会在公众的监督下得到有效遏制。”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