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2社区7村官沦陷 村官贪腐呈"塌方式"
据南京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检察发布今天上午发布的消息:2014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总体呈现“塌方式”腐败新特点,一些村级领导班子集体沦陷,令人瞠目。
以江宁区淳化街道永宁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孙某某、主任张某某、妇女主任侯某某共同贪污案和方山街道宋墅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宫某某、主任王某才、会计王某生滥用职权案较典型。
江宁区淳化街道永宁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孙某某、主任兼会计张某某、妇女主任侯某某3人合谋,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假手段共同骗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涉案金额达到数十万元,而当时的永宁社区领导班子也只有他们三人,全部涉案,一个不少!
江宁区方山街道宋墅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宫某某、主任王某才、会计王某生3人滥用职权,致使多套拆迁安置房被骗,造成损失数百万元。此外,宫某某、王某生还涉嫌其他职务犯罪,当时的宋墅社区领导班子共有4人,其中3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沦陷大半。
众多村官以“塌方式”腐败终结自己的生涯,法制观念淡薄是主要内因,部分村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较差,怀有上行下效,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在利益诱惑面前心态失衡,纯粹依趋利本能行事,最终只能如多米诺骨牌一般接连不断倒在欲望面前。
权力运行不够透明,监督缺位则是造成村官“塌方式”腐败的主要外因,且前述案件都发生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政策方面存在的漏洞也亟需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