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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对号入座勇担当 履职尽责有规矩
    如何落实“两个责任”,使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落地生根。1月13日,市经信委召开新年度第一次党组会,专题讨论通过了《市经信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提出了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明确规定了党组主体责任、驻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为保证“两个责任”落实,《实施办法》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会上,委党组书记、主任苏冬同志强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是中央和省市委的明确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党组与班子成员要站在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和从严治党的高度,准确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深刻内涵与具体要求,率先垂范带好头,抓上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使党风廉政建设与经信工作同频共振,同登台阶。(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委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