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昨发布消息称,淮北市房管局原局长边某犯受贿罪,一审被濉溪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边某于2003年3月至2007年8月在担任淮北市房管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35.5万元,美元5000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边某没有上诉。(据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