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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海通镇“三督查”提升工作执行力

    一是重要工作由主要领导督查。对主要经济指标、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民生实事、重点信访户,由主要领导采取定期查看和突击性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全程跟踪督办,形成高位督促、高位推进的气势。二是阶段性工作由纪委督查。对绿化造林、税费征收、秸杆禁烧、水利建设、环境整治等阶段性工作,由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督查,工作不到位的由纪委实行谈话,记入全年综合实绩动态考核记录,三次工作督查不到位,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免、降职处理。三是作风建设由群众督查。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表现出来的作风问题,在常规督查的情况下,以群众测评、“双代表”监督等形式进行督查,每月公布一次督查结果,凡被群众揭发出来的作风问题,经调查核实的,严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