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大潮中勇毅笃行----2014年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综述
开栏的话
正风反腐在路上,聚焦主业勇担当。刚刚过去的2014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态度坚决、行动有力,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坚持不懈抓作风,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抓得实、抓得准;加大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到了党中央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
为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迎接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召开,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报特开设“迎接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特稿”专栏,陆续刊发系列综述。
在改革大潮中勇毅笃行
——2014年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综述
改革,当代中国最浩荡的历史潮流。
改革,实现国家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明确提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进一步部署,把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列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之一。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措施和时间进度。
改革征程从无坦途,但“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2014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勇立改革潮头,坚持立行立改,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举措,不断释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活力和动力。
抓住改革“牛鼻子”,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时指出。
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正是深化改革的一项主要目标任务,是改革的“牛鼻子”。
2014年4月11日至5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了解各方情况,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强化责任担当,扛上主体责任。
2014年“五一”前夕,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和其他6位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赴七地,约谈省市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年来,中央纪委按照中央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关键,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通过约谈、完善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强化责任追究等多种手段,层层传导压力,逐步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等积极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2014年5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召开会议,要求每年年中和年底,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都要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别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6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11月,北京市委发布文件,明确发生腐败窝案、串案等7种情形将追究党委主体责任……
与此同时,纪检机关深化“三转”,聚焦主责,抓好主业,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定位准则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这些年,纪律检查机关围绕党章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随着工作领域的拓展,也干了大量分外的事,揽了不少不该揽的活,存在越位、缺位、错位问题。
2014年初,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中央纪委机关再次进行内设机构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近70%。
中央纪委以上率下,省市两级纪检机关及时跟进,相应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把更多的力量投入党风廉政建设主战场。同时,省级纪委大力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参加的4619个减少至460个,清理比例达90%。把不该管的交出去,把该管的扛起来,主责主业更加聚焦。
落实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对不作为、不担当者,有关部门强化责任追究,从严问责,严肃追究。
2014年1月,中央纪委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在担任衡阳市委书记期间,作为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4年10月,最高法对外通报,6名法院院长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单位干警违纪违法问题集中爆发,受到严肃问责。
严肃的责任追究,形成了强大震慑,有力保障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从2014年1月截至12月8日,广东省纪检机关已查处厅级干部78人。
去年4月,广东启动纪检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后,大力推进“一案双报告”,纪委监督主动有力,独立性增强。
广东的改革试点,只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一个缩影。
一年来,除广东省纪委外,中央纪委还在河北、浙江、河南、陕西省纪委,国务院国资委纪委,驻商务部、海关总署纪检组等7家单位进行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单位查办案件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办案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去年4月至7月,8个试点单位共初核26125件,同比增长25.1%;立案21856件,同比增长18.6%。
与此同时,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工作制度,特别是研究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等新的报告制度。去年,中央纪委连续12次及时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正是得益于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
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另一重要方面。一年来,此项改革稳步推进,在部分地区、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中贯彻了这一要求。
在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同时,中央和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也得到进一步改进,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破解。
其中,最受瞩目的,莫过于成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制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建立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摸清底数。
公安部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最高检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外交部加大对外谈判缔结司法协助类条约的力度……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掀起声势浩大的国际追逃追赃行动,布下天罗地网,对外逃贪官步步紧逼。
同时,积极搭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双边、多边协作。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建立亚太地区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拓宽国际合作平台,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开启新篇章。
推进“两个全覆盖”,清除反腐败盲区和死角
反腐败没有盲区、不留死角,党风廉政建设不能有真空地带。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必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现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实现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2014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监督职能、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为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目标绘出了明确的路线图,吹响了党内监督体制配套改革的行军号。
如今,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要一步正在迈开。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其中,单独派驻2家,归口派驻5家。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规范机构设置,是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责的组织保证。在具体设置上,派驻机构改革立足于盘活存量,坚持内涵式改革,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尽可能少增加机构、编制,既注重力量调整优化,又尽量保持现有派驻机构稳定。同时,派驻机构统一名称为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
此外,还规范中央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对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分工和兼职进行清理,要求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派驻全覆盖有序推进之时,巡视全覆盖也在快马加鞭。
2014年三轮中央巡视,共巡视40个地方、部门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去年前两轮中央巡视工作的结束,是一个重要时间节点。至此,中央巡视组用不到两年时间,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
专项巡视的探索开展,同样是中央巡视工作的一大亮点。去年第一轮中央巡视启动时,王岐山同志便强调:“要实施组织制度创新,机动灵活开展专项巡视,使之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前两轮巡视,对6家单位开展了专项巡视试点。第三轮巡视,13个中央巡视组更是全部开展专项巡视。
与此同时,省(区、市)巡视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从规范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到建立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等制度,中央、地方巡视“双剑”合璧发力,上下联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国巡视“一盘棋”的战略态势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