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警,不可懈怠的法治课题
去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造成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的信息在网络上引发强烈关注。近日,3名涉案民警因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依法批准逮捕,相关调查仍在继续。
虽然目前尚无法确定女民工周秀云的死因,但毋庸置疑的是,涉案民警在这起非正常死亡中扮演了极为恶劣的角色,民警踩女农民工头发的照片所传达出的信息,更是令人发指。且不论欠薪是否属实、涉案民警是否故意袒护开发商和建筑方,仅就踩头发以及勒脖子、打人等情节看,涉案民警粗暴执法、滥用职权,已远远超出法治底线。
对头顶国徽、身穿警服的公安人员而言,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底线,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更是起码的要求。“人民公安为人民”,这是公安干警的庄严承诺,更是无数干警用热血和汗水所铸就的光辉形象。我们并不怀疑,绝大多数公安民警都能奉公守法,勇做公平正义和百姓福祉的守护神。然而,也总会有一些害群之马,目无法纪和民瘼,在执法中动辄以权压人、激化矛盾,抹黑了公安干警的整体形象不说,还搅乱了当前蒸蒸日上的法治环境。
不久前,甘肃庆阳也发生了民警拉人陪酒遭拒遂打断人手指的事件。民警滥用职权、动手打人事件,固然与一些民警素质不高、性格暴戾密不可分,但更关键的因素还是在制度层面。在好的制度及其严格的落实下坏人无法办坏事,而警员管理上的懈怠和执法权约束上的疏失,放大了个体性格和素质的缺陷,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由此发端。实践一再证明,再小的权力只要不受管制和监督就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像民警手中的强制权,本身就有一定的伤害性,一旦偏离了法治正当性的底线,后果不堪设想。
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问题接连出现却得不到有效解决。从严治警不能像一阵风,在用坚决行动清除害群之马的同时,更应思考,到底如何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警风不正、作风涣散。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曾强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谁最严厉的处罚。这提示我们,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就要强化刚性制度的力量,加强内部督导和约束,引入外部监督,建立警风建设长效机制。用制度防范害群之马的出现,靠法治清除违纪违法,如此才能涵养出公道正义、执法如山的优秀作风。
公安干警处在基层治理的最前沿,某种程度上,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政府的脸面,承载着法治的尊严。公安干警能否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关系着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更关系着社会对法治的整体态度。兹事体大,理应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