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地税局多措并举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近年来,射阳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深化执法和廉政风险防控,有效地预防了渎职侵权和为税不廉行为的发生。
一是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围绕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该局推动税务管理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根本转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对全系统各个岗位工作范围内的涉税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拉网式细致梳理,列出“权力清单”, 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规范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编码,明确权力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执法(裁量)标准、执法程序及执法对象,要求没有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着力规范运行程序。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在科学管理上实行流程制约,针对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的不同,认真分析权力事项分布和运行规律,找准需要强化控制的关键节点,对权力流程进行改造和优化,制定标准,分权制衡,明确固化每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责任追究方式等内容,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是科学实施风险管理。强化“两权”监督,从局机关到基层分局,主动深入排查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进行分级评估。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增强干部风险防范能力。
四是有效落实岗位责任。以责任的精细化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精细化,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明确承办人员和时间进度,做到定岗、定职、定责,形成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协办部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督的运行机制,使各项工作流程明晰、权力公开、操作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是严格实施考核奖惩。坚持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通过公务员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管理考核等方式实行程序化内部评价,通过全方位运用“江苏地税勤廉测评预警系统”组织网上勤廉测评活动实行常态化外部评价,将内外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晋升、评先树优、交流轮岗、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把考核追究与动态改进有机结合起来,依据考评结果,对内控设计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有针对性地修正和完善控制流程措施,实现查出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项执法,完善一套机制。(刘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