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响水镇抓制度执行树廉风
响水县响水镇纪委依据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县纪委“二十个一律不准”,先后以镇党委、纪委文件形式,出台了响水镇作风建设的39项规定、制度和守则。全年相继组织开展了包括厉行节约、公款浪费、节日执纪、财务收支、四风整改、清卡申报等10大类32次专项检查。对清退“会员卡”,收受购物卡,领导干部申报个人事项等活动进行专题部署落实。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领导干部“双阳光”工程和重大事项决策“末位发言”制度。修改完善镇、村规章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积极开展“财务大清查”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慵懒散奢拖”行为,主动联合县七大部门集中整治居村干部突出问题。同时,按月度对一把手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发言”、领导干部“双阳光工程”情况组织例会点评,有力地推进了干部执纪守规的自觉遵循、从严自律风气的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