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当严管身边人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求。此前一天,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已告诫与会的200余名学员:自己不贪不占,还要管好身边人,“身边人害我们这些为官者的不在少数,被老婆‘拉下水’、被孩子‘拉下水’、被身边秘书和其他身边人如七大姑八大姨‘拉下水’”。
回看十八大以后落马的领导干部,家族式腐败、“秘书帮”等身边人腐败的例子并不鲜见,周永康、令计划、刘铁男等高级干部的案例就是一部部典型反面教材。这种腐败现象背后的成因是什么?如何防范?
纪律规矩抛到脑后,己不正焉能正人
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家坤原本也是清廉刚正之人,颇有棒打送礼者风范,直到遇到其情妇赵晓莉。赵晓莉时常在其耳畔吹枕边风,让他关照自己介绍的开发商。起初刘家坤不为所动,后来赵晓莉有了他的孩子,对刘家坤说要为孩子的将来打算。渐渐地,刘家坤的防线放松了,也认为自己的生活比别人差,认为应该给赵晓莉母子创造更好的条件。自此,刘家坤走上了利用职务便利为开发商提供便利收受贿赂的不归路。
几年来,刘家坤共收受褚某等6人贿送的钱物折合人民币2929万余元,而这些钱几乎全部经过赵晓莉之手。
包养情妇这一违纪行为,已经为刘家坤贪腐埋下了祸患的种子,纪律约束的缺口被打开,思想防线决堤,一错再错已是必然。试想,有妻有子的刘家坤,如若当初严守纪律,抵住诱惑,珍惜家庭,赵晓莉就没有机会成为他的情妇,更没有机会把他拉下水。
自古以来,一身正气、铁面无私的为官者,身边鲜有蝇营狗苟之徒,而昏庸荒诞者身边乱窜的,尽是企图伺机攫取利益、无视国法的鼠辈。
正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以权谋私,还教育儿子要走“捷径”,最终父子俩双双走上通往囹圄的捷径;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搞“小圈子”,以权谋私,还曾在家书中如此教育儿子,“做人就是把自己作为一个点编织到上下左右的网中,成为这个网的一部分。”甚至要求儿子“要多学习封建的那一套,比如拜个把兄弟什么的,这都不过分”。徐其耀的贪腐行为最终也难逃法律制裁。
可以窥见,领导干部本身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目无纲纪、毫无敬畏,把公权当作谋私利的工具,把职权范围当做自己的私人领地,把党纪国法当成“橡皮泥”、“稻草人”,别说教育身边人了,还极有可能作身边人的坏榜样,把身边人“拉下水”。
封妻荫子等封建思想作祟,权力外溢,家族腐败如影随形
1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季建业贪腐案开审。盘点季建业的贪腐人生,不乏其家人的身影。在苏州、扬州任职期间,季建业本人或通过其妻高某某、其女季某、其弟季某某,先后四次在其苏州市家中等地方,收受贿赂款人民币770万元。
“当前腐败现象的一个特点就是腐败‘家族化’。”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可以说,在腐败官员背后,几乎很难找出一个完全清白的家庭。”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案件中,其妻黄艾虹就充当了捞钱助手。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原局长李伟明案中,其弟弟李伟民就是帮助哥哥收取贿款的得力助手……
权力递延、家族腐败现象并非现代产物,自古就有。封建年代,功臣的妻子得到封号,子孙世袭官职和特权,因其一人的权势地位而使老婆孩子都得到好处,最终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亲情和血缘的纽带,使得这个利益共同体异常稳固,加之对权力监管的缺失,导致此种腐败不易被发现。社会虽然发生了巨大的进步,但一些党员干部的思维仍然停滞在封建意识下,现代民主、法治的意识并未真正树立。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看来,家族腐败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家人充当中介,给其他官员和企业牵线搭桥;另一种是家人直接经商,开办企业,“核心还是经营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
说白了,这就是公权力的“私有化”,让权力在近亲中“分享”,为家人亲友谋利,同时形成权力与财富的循环互动,彼此勾连、互相庇护、荣辱与共,衍生出畸形的官场生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之所以把公权力“私有化”看成理所当然,看作规矩之外的另一种秩序,最根本原因还在于权力的监督存在缝隙,给权力“私有化”留下空间,而惩戒的严格性不足,也让亲情和贪欲占了上风。
任人唯亲,管人失察,秘书和司机成了权力掮客
“您好,我是××的秘书,请问您有什么事?”“您好,有一个××项目的事情想和领导谈一下,您能帮忙约一个时间吗?”
“××师傅,我给领导带了点土特产,他说让我联系您。”
……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
与领导干部相处时间长的是秘书和司机,故民间有“秘书领导”、“司机领导”一说。尤其是秘书,帮领导干部处理诸多事务,极易与领导干部关系密切。事实也往往如此,从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与其两任秘书的腐败案,到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与其秘书及家人的腐败案,再到温州“女巨贪”杨秀珠与司机贪污案,无一不是领导与秘书的腐败联盟。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某学者认为,中国社会文化中的“人情”构成了此种不正当利益关系的重要纽带。在人情往来间,人情的义务性取代了制度的规范性,导致制度在面对通过人情形成的关系时失去作用。
而领导干部秘书选拔制度的不科学又为此种人情关系生效起到催化剂作用。
“我国法规没有对领导干部秘书的工作性质、任职资格等作出具体规定。”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杨钟红副教授认为,“这样导致很多秘书的选拔,基本是领导干部说了算,一般都不经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全面考察等严密的程序。在选用秘书时,领导干部的个人喜好占了上风。”
加之一些领导干部不讲组织纪律,受“不能亏待自家兄弟”的封建思想、江湖文化的影响,任人唯亲,排除异己,给身边的秘书、司机赋予工作职权范围外的权力,不该对他们说的事情说了,不该让他们办的事情办了,人为创造了让秘书、司机为人平事、替人揽工程、拉关系的环境。
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一旦形成,只要一方有贪腐行为,另外一方很难不被牵扯进去。
当然,不排除秘书、司机们狐假虎威,瞒着领导干部自己渔利的情况。关键是,身边工作人员如此,领导干部真的毫不知情吗?不知情就无过吗?
《国务院工作规则》明确要求官员“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殊”。长期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才会让他们觉得这个领导管辖范围内“人傻钱多”,才给他们肆无忌惮弄权留下可乘之机,最终也让他们小错酿成大祸。
法律制度之网越收越紧,惩处追责没有例外
无论是为“情”所困,还是利欲熏心,无论是家族腐败,还是身边工作人员腐败,我党对待腐败的态度一以贯之:严肃惩处,没有例外。
《廉政准则》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党纪处分条例》也对相关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增加了向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处罚规定,目的就是要约束领导干部“身边人”。其中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各地也相继实行措施:上海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清理。广西制定领导干部秘书管理、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河北针对“多名干部的亲属在管辖范围内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
可以看到,法治之网逐渐收紧,直指身边人腐败。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还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和不规范之处,严防身边人腐败还需持续发力。
首先,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建议,要让官员的权力与利益之间有条明确的界限,防止官员用权力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是所有反腐措施的最基本原则。这种监督应扩展到官员的生活交往圈、朋友圈,最大限度地避免官员与“腐败合伙人”勾结。此外,也可以通过岗位设计和职务安排,取消一定级别领导的秘书,实行司机流动制,减少“腐败合伙人”的出现几率。
其次,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对领导干部“身边人”腐败问题,我国已经建立了不少制度,但是,法纪严密程度不够,标准模糊以及约束机制不细化、缺乏操作性,造成法纪要求难以落地。此外,党纪与国法的协调与配合也是个问题,任建明说:“领导干部可以用党纪国法来规范,其亲属子女出现问题但又没有违法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