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纪委筑牢执纪监督防护墙 确保务实节俭过节
2015年春节将至,建湖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的精神,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牢牢筑起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确保务实节俭过节。
一是强化廉政重教育。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活动,重申了廉洁自律“十个不准”、“八项规定”和“五个严禁”,确保纪检检察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注意自身形象,杜绝违纪行为。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务实节俭过节精神,从严要求言行,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二是聚焦“四风”防反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尤其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集中力量抓督查。县纪委成立六个督查组,每组负责1-2个单位,巡查组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县纪委常委任组长,每组配备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县纪委工作人员、财务审计人员等,通过做好巡查公示、听取情况汇报、进行民意调查、查阅相关资料、组织个别访谈、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对10个重点单位进行巡查。联合县优化办、县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等多方力量,重点对作风建设情况明察暗访,动态巡查,实时监督,尤其对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更是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
四是责任追究不手软。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形成正风肃纪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