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根: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着力构建法治反腐新态势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着力构建法治反腐新态势
中共阜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铁根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新论断。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坚持三个注重,认真履行职责,为建设廉洁阜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注重精神领会,进一步明确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充分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是领会“新信号”。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治反腐,开启了反腐工作进一步朝着法治化、制度化方向迈进的新篇章。中纪委四次全会一以贯之的提出,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继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树立法治精神,增强依法行政、按规办事的意识,用新观念指导工作、用新方法解决问题。二是寻求“新作为”。全会要求,用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加大查案力度,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守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原则,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合法的统一、抓大和不放小的统一、严肃执行纪律和维护正当权益的统一,努力做到“敢办案、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三是树立“新形象”。正人须先正己。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党政机关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公务员表率,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要强化自身监督,防止“灯下黑”,要按照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锻造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注重意识提升,进一步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关键在落实。我们要按照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再聚焦、再聚神、再聚力。一是围绕增创法治反腐的体制机制新优势,提升治理腐败能力。按照全会部署,在法治的框架下,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全面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聚焦主业,攥紧拳头,推进反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同时要按照“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权力法定、程序法定、监督法定,完善业务规程。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六种权力”的规范与监督,推进反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围绕法律至上的正确导向,营造依法反腐环境。着眼于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做好修订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党规党纪的精细化、集约化、法制化水平,在条件成熟时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增强公务人员执法、守法自觉性,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践行法治。三是围绕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要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
三、注重作用发挥,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积极创新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要更加注重发挥理念创新的引领作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先行先试理念,要进一步强化科技防腐理念,努力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创新制度运行机制,努力破解反腐倡廉建设难题。二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方法创新的促进作用。要运用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积极运用风险评估、引入第三方参与等方法,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把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改革力度,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前瞻性和整体合力。三是要更加注重发挥队伍建设的保障作用。必须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教育要严、管理要严、查处要严、问责要严、自律要严,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能力和水平。要大力实施干部成长工程,加大培训力度;要全面搭建干部实践锻炼平台,实施选派和轮转工作机制;要着力创新绩效考评机制,探索“多位一体”管理模式,真正让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党纪法纪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