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反腐风云:138名罪犯重新收监 16名"内鬼"被捉
1月27日,微信公号“一撇一捺”发表文章《监狱反腐风云:138名罪犯重新收监,16名“内鬼”被捉》。全文如下:
20年刑期的罪犯,却只在监狱呆了两年!这样的犯罪成本也太低了,让我等守法良民情何以堪。还好,广东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把138名罪犯重新收监,我们又能够相信正义了。
在监狱小报写篇文章也能记功?
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假立功案的查处,可以说拉开了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等问题的序幕。
2007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海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执行有期徒刑15年。次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张立功,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此后在服刑期间张海一再获得立功、重大立功减刑,2011年就提前出狱,出逃境外。
广东省检察院介绍,单是针对张海在番禺监狱期间获得的重大立功“发明汽车前后双视镜”,检察机关几次到河南调查取证,张海的老师亲口供认存在作假。
“对立功减刑认定,司法部门现在做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定,提高了要求。”广东省检察院监所监察处处长彭意波说,原来在监狱小报写篇文章、现身说法一次就能记功的现象不再可能;搞发明创造立功,也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不能靠合作。
在本次专项活动中,对广东全省“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情况逐人逐案建立台账,逐一梳理汇总,检查不留死角,不漏一案一人,逐人逐案审查。到目前共核查减刑、假释的“三类罪犯”2895人,纠正违法减刑、假释6件6人。
有病没病?体个检瞧瞧呗
全面体检核查中,抓出一大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有138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重新收监,其中职务犯罪罪犯126人。包括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云浮市原市委常委钟德标、广东省经协办经协集团原总经理冯科业、广州市园林局原副局长叶荣达、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长黄亦辉、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等,目前正暂予监外执行的这些罪犯在本次专项活动中被重新送回监狱。
这之中,有些罪犯监外执行期间,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已经消失,但是仍然以保外就医为借口,不肯回到监狱服刑。这之中包括因胃部肿瘤手术保外就医的梅州监狱服刑人员曹武宏,经该市检察院认真审查有关案卷资料,复核该犯病情及当时手术情况,依法监督狱方将曹武宏收监执行。以及惠州市检察院主动沟通、跨省协调,成功收押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黄晓龙。
通过活动,统一了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罪犯的收监标准和收监执行程序。重点针对“三类罪犯”提高了监外执行的标准,如普通罪犯高血压三级就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三类罪犯”只要没有生命危险都必须在监狱服刑。
为了不留死角,在罪犯体检时,多地派遣专员全程跟踪监督,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通过对暂予监外执行的332名罪犯中的263人进行体检,目前138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其中,群众举报的“非三类罪犯”4人,涉黑犯罪罪犯1人,金融犯罪罪犯7人,职务犯罪罪犯126人。
徇私舞弊要严惩,司法队伍除蛀虫
要说种种司法腐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为何权钱能够大开方便之门?还是因为司法系统内部的蛀虫。这次广东省的严打活动,就对于徇私舞弊现象给予了严厉的惩罚。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职务犯罪16件16人。
2012年至2013年间,湛江市坡头区看守所原所长梁湛波伙同多名干警为余某某等7名留所服刑罪犯申报减刑、假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使其中5名罪犯被法院裁定减刑,并收受了部分罪犯及家属的贿赂。
2014年,练洪忠因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羁押在博罗县看守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博罗县看守所原所长黄秋声、副所长王海增受他人之托,两次将练洪忠带出看守所体检,使原本身体健康的练洪忠利用虚假的体检结果获取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此外,黄秋声、王海增受他人之托,对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的罪犯陈子来,在明知其不具备留所服刑条件,体检结果也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情况下,仍违法向惠州市公安局提请,致使陈子来被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
东莞监狱原监区长练和兴在2009到201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助罪犯欧国猛调换较为轻松的工种、容易拿到改造成绩获得减刑为名,收受罪犯欧国猛的哥哥欧国勇和姐夫谢志锋巨额财物。东莞市检察院依法对以上4人立案查处,并以练和兴犯受贿罪,欧国猛、欧国勇、谢志锋犯行贿罪起诉到法院。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
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利用专项活动,深入查办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职务犯罪,重点对暂予监外执行的体检环节和减刑、假释中具有立功情节等容易出现违法行为的案件进行全面认真核查。在本次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共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7条,已立案查处16件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