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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应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

干部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监督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权为民所用就会服务于人民群众、造福于人民群众;反之,如果公权私用、权钱交易就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损坏党的作风和形象,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必然产生腐败,这是铁的定律,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政党都是这样。我们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是以人民群众为基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建立起来的党,必须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的干部同样必须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1945年7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与黄炎培的谈话中讲到:“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监督政府,其实就是对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利益调整期、矛盾凸显期,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涉及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各类群体的利益调整,更需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显然,对干部的监督是由党的性质和政府的工作所决定的,没有了监督,干部就会出问题,党就会出问题。这正是对干部监督的重要所在、必要所需。

干部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必须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

习近平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干部应当清醒认识权力与监督相生相伴,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没有的。制约缺失、监督失效, 就会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往往使有的干部凭借手中的权力恣意妄为,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直至触犯党纪国法, 最后踏上不归路。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服务于人民群众。那么,干部在行使权力的时候是否公正无私,在履行职责的时候是否尽职到位,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是否主动作为,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组织、群众、舆论的监督。所以,干部必须牢记,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也不可能有置身法纪监督之外的干部,无论官大官小、无论权大权小,都必须受到监督。

干部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必须克服不良情绪

客观地讲,一个人的一生都离不开“监督”二字,对干部而言更是监督相伴,因为对于干部手中都掌握的权力绝不能没有制约、没有管束。所以,从对干部的爱护出发,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出发,对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既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必然要求,毕竟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就是戒尺,监督就是约束,监督就是无形的手,如影随形。有的干部害怕监督,听到监督就不舒服,对监督抱有抵触情绪、反感情绪、对立情绪,似乎监督就是失去了“自由”,监督就感到不自在。抱有这种情绪的干部其实是一种误解,监督不是监视。干部必须克服不良情绪,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的爱护,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当做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坦然面对来自上级与下级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把监督看成是千百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千万个人在看着自己,使自己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尽力把该做的做好,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把监督看成是一种离不开的自我保护,自觉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养,坦荡做人,坦诚做事,从而牢牢守住思想道德防线,坚决不碰法律纪律红线,务必坚守做人底线。

作为干部,既有来自外部他律的监督,但自我内在约束的自律与自觉接受监督,却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组织的监督固然是对干部的爱护,但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更是对自己的爱护和保护,而且是不可或缺的。可以说,干部以坦然的姿态自觉接受监督,无论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还是对自身的成长都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