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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千秋镇“三理念”助推案件查办

         2015年,射阳县千秋镇纪委积极聚焦执纪主业,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滚动发展”的理念查办案件,继续夯实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的良好工作局面。
  “安全第一”。强化安全教育,增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理念。在查办案件前,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参与办案人员有针对性地谈话教育,重申办案纪律,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和要求整改。强化安全责任,细化办案人员责任。明确案管室职责,做到时时监督、及时纠偏、实时报告确保办案工作零失误。
  “质量为本”。对常规类案件,集思广益,慎重对待,注重客观性,避免随意性,不故意拔高,不人为减轻;对确有争议的复杂疑难案件,坚持静态审议和动态审查相结合,反复核实验证,确保定性准确科学;对基层主审的案件,变事后协审和备案审查为过程管理和事中监督,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加强案卷移交前的质量检查。基层办结的案件材料在结案后七个工作日内,移交县纪委。  
       “滚动发展”。注重“一案多查”,深挖线索扩展案源。针对已立案件的调查取证中发现新的案源线索,由常规的就事论事、就案办案,转变为举一反三,深挖“案中案”;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典型的单位违纪问题,注意触类旁通,深入职能类似单位或工作相关单位挖掘线索。注重“一案多效”,追溯案因建章立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