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审计局三项举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坚持把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与审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每年不少于四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出台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文件,从上而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责任、压力和目标传递到位。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重抓领导班子及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
二是加强监督践行责任。切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努力把“两个责任”落实在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省纪委“八个严禁”,带头执行县委“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四治三禁止”,县纪委“十个一律不得”。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强化进点谈话、廉政公示、审中督查、事后回访等措施,确保廉政审计,不断推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清理规范办公用房。
三是建章立制硬化责任。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注重以建章立制支撑“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修订出台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射阳县审计局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竞争操作办法》和《射阳县审计局项目预算评审竞争操作办法》等3个文件,新推出《控减“三公”经费制度》、《重点工作督查推进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着力纠正和防范“慵、懒、散”现象,形成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廉洁审计的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保障审计工作转型发展。(薛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