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艳:贯彻落实法治精神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贯彻落实法治精神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孙红艳
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这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正确理解法治对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善于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坚持学深学透,准确领会法治精神实质。思想决定行为,思维决定方式。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从培育法治思维做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能够全面、深入、准确地领悟全会精神,掌握法治理念。委局机关要带头学,制定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详细计划,集中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等内容,营造学习氛围。机关干部要强化自主学习,利用好网络、报刊等载体,认真学习领导体会文章、专家解读,并做好笔记,进一步学深学透。要以座谈会、讨论会、答辩会等形式为全体机关干部提供交流的舞台,畅谈学习心得体会,谋划来年工作思路,使得学习成果得以延伸。
坚持学用结合,提升依纪依法反腐水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严格执纪监督,横下一条心严厉惩治腐败,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加强党纪法纪教育,让干部不想腐。在办好亭湖廉政网的同时,开通《亭湖清风》官方微信平台,切实加强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真正使党风廉政教育达到“直通车”“口袋书”的效果,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让干部不敢腐。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领导干部挥霍浪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补偿领域、农业直补专项资金等方面内容,在法治的框架下严肃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做到力度更大、劲头更足、质量更高。要强化治本预防工作,让干部不能腐。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建立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双建议”制度,抓好案发单位的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促进源头防范。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党委述廉制度、区纪委书记与基层党委(组)书记廉政约谈制度,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坚持立说立行,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起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部署,四中全会对依靠法治反对腐败提出要求。我们只有不断自我提升,按照“打铁还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严明纪检监察岗位纪律,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坚决杜绝“灯下黑”,才能适应执纪监督新常态。要认真研究制订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办法,加强对选人用人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党风政风监督权、作风督查问责权等重点执纪权力的监督检查,确保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运行。要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组织举办信访办理培训班、案件检查培训班、案件审理培训班、作风督查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跟班锻炼、强化自办等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担当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