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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湘:以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为指针 全力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


以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为指针 
全力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

中共盐城市城南新区纪工委书记 刘桂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是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对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关键在于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当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战略决策和科学部署上来,用法治的思维和从严的要求打造执纪监督的“升级版”。
    一、着力养成在规矩约束下干事业的习惯
    十八届四中全会勾勒了“法治中国”新蓝图,全会在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上,把党章在内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国家法治建设体系中;报告的字里行间“制度”、“机制”成为高频率词汇,加强反腐制度建设的表述比比皆是。这些都表明,中央推进反腐倡廉已从治标向治本转变,正在用法治规范扎紧权力的笼子,可以预见,未来对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将越来越多、越来越严。纪委的全称是纪律检查委员会,本身就是维护规矩权威性和严肃性的机构。正人先正己,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理应在遵守规矩上做好表率,养成在规矩约束下干事业的习惯。
    一要在法治轨道上用权。法律是所有人包括纪检监察干部的最高行为准则。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职,讲究工作程序合法、调查手段合法、处理依据合法。特别是在处理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的过程中,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坚决不能有,与法律相冲突的言论坚决不能讲,与法律相抵触的材料坚决不能写;各级纪(工)委负责同志应切实担负起依法用权的审查责任,避免给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引发大的矛盾或者办案安全事故。
    二要在党纪引领下工作。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表率,坚决抵制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行为,自觉服务从组织安排;在涉及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必须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
    三要用制度来规范行为。党纪国法终归只是基本要求,是不可突破的底线,违反党纪国法的条规即为错、甚至即为“罪”,但这不意味着党纪国法无规定即可为。在党纪国法之外,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包括作风建设规定、考核制度、财务制度、机关人员行为规范、廉政谈话制度、函询制度,等等,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纪检干部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市纪委“十个严禁”的要求,从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纪检监察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二、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从严治党是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核心,彰显了中央和中纪委“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的要求,本质上是一脉相承、内在统一的,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从严治党,关键体现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就是把“严”字作为工作的总基调,贯穿于执纪监督的全过程。
    一要把“严”字体现在廉政教育上。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要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经常性教育,区纪工委原则上每月组织一项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部门纪委和街道纪工委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学廉、看廉、谈廉、思廉等廉政教育活动,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既要注重内容,又要讲究形式,不断提高廉政教育的实效性。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在全区上下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二要把“严”字体现在监督检查上。监督必须有的放矢,聚焦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时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尽可能让有限的人员力量发挥最大的作用。大力推进转方式,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督查,原则上纪(工)委不参与或只承担配合责任;区纪(工)委重点开展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两个责任”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督查。用活督查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聘请第三方参与督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要把“严”字体现在问责查处上。强化专项督查、信访调查结果的运用,凡经查实的作风和腐败方面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有区别的监督、有选择的执纪、有取舍的问责,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意识,督促公平公正地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高度重视常年“零办案”的街道和部门,不仅要严肃处理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行为,还要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问责追究。
    三、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长期任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工程。当前中央关于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着一些与形势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如:有的同志学习意识不强,平时不学习、不看书;有的同志纪律意识淡薄,原则性不强;有的同志工作慢落实、低水平落实,工作不够尽心,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或者个别同志身上,但我们必须正视、必须警醒,自我革新、自我完善。
    一要提升履职能力。把“提笔会写、开口会说、遇事会思、处事会办”作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的总体要求。围绕这个目标,督促大家自觉地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履职需求、一种精神追求和一种生活方式,坚持学习常态化,自觉减少应酬,排除干扰,补好知识短板。突出强化法律知识、党纪条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反腐败、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坚持边学边思,边思边干,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干出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
    二要切实改进作风。立足全区干部队伍作风现状,着力解决执行力不足这一突出问题。坚持雷厉风行抓落实,对区纪工委安排的重点工作、作出的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说干就干,不等不靠,以快速度争取主动。坚持有始有终抓落实,进一步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凡是工作必有计划、凡是计划必有落实、凡是落实必有督查、凡是督查必有汇报。坚持团结协作抓落实,区纪工委和基层纪(工)委之间、委局同志内部之间要相互信任、坦诚相见,坚持多联系、勤沟通,碰到问题不推诿,遇到困难合力办,努力形成和衷共济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委局同志、街道纪工委和部门纪委书记离开大市区必须履行请假报告手续;每月报送工作计划;遇到紧急情况、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工作日期间原则上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各级纪(工)委负责同志要本着对干部负责、对纪检监察事业负责的态度,与纪检监察干部多谈心、多帮助,发现不良思想及时予以提醒,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纠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做到不折不扣、不留情面,无私无畏、铁面执纪,对违反党纪国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不适合继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