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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出台规定整治乡镇干部"走读"行为



人民网盐城2月4日电  (马焘焘)“干部走读,‘走’低了工作效率,‘走’疏了干群关系,‘走’差了干部形象,群众意见较大。”记者从盐城市委了解到,当地将问题突出的乡镇干部“走读”现象作为典型的四风问题大力整治,为此专门出台了《关于解决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规定》,要求家庭居住地不在工作乡镇的领导干部,除外出从事公务活动外,工作日原则上都要在乡镇机关住宿,因故不能在乡镇机关住宿的必须经过请假批准。

据了解,被明确四种情形属于明令禁止的“走读”行为,包括经常在工作日“早出晚归”,在工作日外出处理个人事务且不履行请休假手续,该值班时不值班或值班不履职,外出办事、开会等逾期不归等。同时,规定乡镇领导干部在工作日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外出的,必须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各乡镇每天24小时要有领导干部值班,党政正职要轮流住镇值班,双休日、节假日加强值班力量。值班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个人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等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向当地党员群众公开。

为保证相关规定得到刚性落实,盐城市委明确各乡镇党政正职是加强乡镇干部队伍管理、解决干部“走读”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而且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还将采取电话抽查、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对工作纪律涣散、领导干部“走读”现象严重的乡镇及时通报批评,并追究乡镇主要领导责任;对执行规定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工作上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盐城市委进一步树立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时,优先考虑长期在乡镇工作,特别是在地域偏远、条件艰苦乡镇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以多措并举拴心留人;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动关心易地任职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要有计划地组织住镇领导干部开展晚间学习、谈心谈话、民情分析、走访群众和参加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