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纪委进一步规范办信程序 提升办信成效
大丰市纪委进一步规范办信程序提升办信成效 重要举报提级办理。我市对线索明晰、反映重大问题的举报在交办时上调格次:涉及正科级的由检查室直接调查;涉及热点部门中层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乡镇七站八所负责人、重点村党总支书记等由各科室、工作室调查;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党员干部,由检查室集中排查线索并调查。 减少阅办突出查办。减少阅办,有具体线索的业务范围内的举报,一律要求调查并报结果,确保有线索必查、查必有结果,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重要举报原则上由市纪委办理,尽量不转办。确属业务范围外需阅办处理的,跟踪后续处理情况,确保办理得力、解释到位,防止出现重复、越级举报情况。 认真落实反馈要求。对于实名举报,调查之前要求见面固定案件线索,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调查之后反馈调查结论。要求反馈率达到100%,未反馈的一律打回票。举报人不理解的,要逐一作出解释说明,举报人确有理由的,要虚心采纳。通过反馈,提高举报人对调查结果的认同率,减少重复举报。 严格审核报结材料。调查结束后,要求办案人员填写《信访案件结案自查表》,对反馈情况、查实情况、成案情况、认同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信访室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发现材料缺失、不规范的,坚决退回,要求整改以后重新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