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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解析:2015反腐败形势与任务之三

54.3%的被访者认为“只要干点实事,有点小贪污没关系”,这正常吗? 

去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达23.2万 比上年增加13.3%

2015年上海外滩跨年夜,因人流拥挤发生踩踏,导致36人死亡、49人受伤。当晚几乎同一时段,时任黄浦区委书记周伟、区长彭崧等人在外滩空蝉餐厅吃了一顿价值2700元的免费夜宵??已无从得知他们将如何在记忆中还原那晚的场景和心境,但外界的震惊和愤怒则汹涌难遏。

1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因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周伟、彭崧均被撤职。

仅仅10多天以前,新闻报道铺天盖地——2014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

上海网友微山点评:“貌似黄浦区领导不知有中央八项规定这回事。”

问题就在这儿。

如此高压,还是有人不把纪律规定当回事

被黄浦区领导无视的党规党纪不止中央八项规定,他们至少还违反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工作餐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的要求,违反了中办、国办“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违反了《上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在国企经营、投资的餐厅消费不得不结账、不付费,等等。明文规定的制度不执行,中央三令五申的禁令管不住,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去哪儿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如此明确具体都做不到,是心存侥幸还是无所戒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2014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达23.2万,比上年增加13.3%。

如此高压,仍有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禁而不绝。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2014年6月到12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一直维持在月均2000人以上。

可见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法规意识淡薄到了何种程度。对此积累已久的痈疽,必须内服猛药、外施针砭、多管齐下。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地位,强化从严执纪,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这既是形势所需,也是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

党纪严于国法,将在修改完善中得到更充分体现

党纪严于国法,是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带给世人的一大感受。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到点名道姓式的全国通报曝光,从案件通报中“通奸”一词的使用到“断崖式降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群众可以,党员绝对不行”,诠释着从严治党原则正得以不折不扣的落实。

随着反腐败斗争实践的日益深入,也暴露出一些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比如,党规党纪的部分条文已经明显滞后于实践,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必须加快进行。

粗略梳理一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共178条,有近70条的内容与《刑法》存在重复,其中40多条是完全重复的。法律是所有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法律已经明确的,在党的纪律当中就没必要重复。

以侵犯公私财产为例,纪律处分条例第161条规定,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范围在警告至开除党籍之间。而按照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民盗窃超过1000元,都够判刑3年了。这怎能体现出党纪严于国法?

这一问题同样出现在量纪量刑过程中。去年底,北京市纪委通报,门头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石军收受12.2万元购物卡,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然而,也是去年底,浙江丽水一名副主任医生因接受医药代表回扣12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有网友质疑,两案处理轻重不一,是否存在以党纪处分代替法律惩处之嫌?

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不仅要解决交叉重复问题,更要使党规党纪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比对普通公民要求更高的部分,应该写入党的纪律。党规党纪应体现特色,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

很多人对红军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记忆犹新,而被问到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却挂一漏万,说不全。纪律是用来执行的,首先要让人记得住,删繁就简势在必行。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要求,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紧,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

讲规矩、守纪律,有效隔离腐败行为

与建立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相比,从严执纪更为关键,也是难点所在。从严执纪应该何处着力?

作风问题背后就是纪律问题,抓作风就是严纪律。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类型排名前五的依次是违反工作纪律,如上班时间无故脱岗、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等,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庸懒散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大吃大喝,分别占总问题数的45.75%,24.69%,16.93%,5.99%和2.59%。这些看似“芝麻绿豆”的小事,实质上反映了纪律意识淡漠,暗藏更多违纪风险。

对党员来说,遵守党纪是底线。底线之前,实则还有一片禁区。底线不可触碰,踩到禁区也需报警提示。这片禁区就是党内规矩。看一组调查。

去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的关于“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的调查,共有4万多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认为身边党员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重”的占到74.1%。近1/3的网友认为最突出问题是“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

去年9月,人民论坛调研组组织的关于官场逆淘汰现象的调查共有7856人参加投票,其中干部占40%,网友占60%。投票结果显示,产生官场逆淘汰的原因中,排前三的是“腐败蔓延让官员身不由己”、“官场潜规则多如牛毛,官员难以抗拒”、“官场形式主义太严重”。

这次调查还设计了“您认为目前官场潜规则有哪些”这一问题。结果显示,得票率最高的潜规则依次是“不跑官买官,只靠政绩不管用”,“缺乏商人朋友圈,很难做大事”,“多出政绩有门道,形象工程不可少”,“勇于担当,不如做官油子,少得罪人”,“群众口碑好,不如搞定上级”。

以上调查结果印证了中央的分析,潜规则大行其道,依附上级、拉帮结派、圈子文化等正是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主因,这些现象与经济腐败交织,必将导致政治生态恶化。

这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着重强调政治规矩的深意。以明规矩破除潜规则,以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约束自由散漫、各行其是,以党的优良传统和良好习惯抵制各种庸俗的、消极的观念行为。这是防微杜渐,是对违纪行为乃至腐败问题最好的预防,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人民论坛的调查还显示,约80%的网友认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说的多、干的少”,“执行纪律雷声大雨点小,怕得罪人”,“不敢同违纪行为斗争,搞一团和气”等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调查表明,63.4%的网友希望通过“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来促进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突出“问责”,问题严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也要追究领导责任。中央纪委明确表态,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党心民意再次深度重合,必将形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让敬畏党规党纪、耻于违规违纪成为自觉

通过媒体公开报道整理发现,落马领导干部陈述堕落原因时,最常见的内容包括“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失去了抵抗”,“脱离了组织生活”,“法律意识淡薄”等,“信仰”、“纪律”、“底线”等词汇的出现率达到95%以上。发人深省之处在于,这些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强烈意识到组织的存在和纪律的严明,而此前大权在握时,究竟将组织和党纪置于何地呢?

一些调查数据从不同侧面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观念薄弱。人民论坛调研组在去年6月-7月组织的“官员心态调查”中,接受调查的3071名党政干部中有近四成赞同“反腐赦免论”,赞同原因中列首位的是“只要干实事,有点小贪污没关系”,得票率为54.3%。在“您认为哪些官员可以既往不咎”的问题中,“为百姓做实事,政绩突出,群众口碑好”得票最高。这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着以具体工作代替遵守纪律和规矩的想法,与依规管党治党的要求相背离。

人民论坛调研组去年10月-11月组织的“小官贪腐”现象调查显示,多数贪腐“小官”持有“当官本来就是为了发财”、“公家的钱不贪白不贪”等不良动机和心态,反映出在基层党员干部中,漠视党规党纪,是非观、公私观、义利观扭曲的情况不容忽视。

还有引人深思之处。据媒体报道,去年8月25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王岐山同志讲,有人向他求情,说怎么处理都行,就是别给我曝光。王岐山说,中央纪委坚持一条,就是曝光,就算不处理也得曝你的光。另有一则新闻,刘铁男案件警示录写到一个细节,他处心积虑演绎“父子二人转”,大搞隐蔽的权钱交易,内心的安全底线是“充其量也就是违纪”。看起来,在一些领导干部心目中,违反党纪并不是多么严重的事,在设计腐败手段时,纪律仿佛是可以突破的底线。违纪带来的耻感也似乎远远比不上公开点名曝光,所以才有“宁愿受处理,不愿丢面子”的想法。正如王岐山同志曾指出的那样,有的领导干部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

党员干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必然导致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教训极其深刻。也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着重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自觉遵守政治规矩上作表率。

可以循着这样的逻辑来理解:纪律是他律,遵守党纪是有强制力保证的。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靠党性观念、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来实现,属于自律的范畴。再深层次看,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既源于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也源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那就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到这个境界,才可称之为从不敢、不能,最终达到不想。 (中国纪检监察记者 何艳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表明:

改革使纪委惩腐腰杆更硬

2014年12月31日晚8时8分,离新年不到4个小时的时候,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公布开封市委书记祁金立被查。

除了祁金立,河南省去年还有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开封市委原书记刘长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雷凌霄等地市主要领导落马。

如此多的地市“一把手”落马,使中州大地受到震动。而河南省,正是中央纪委确定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8个试点之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专门部署;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再次强调,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别看这短短的一句话,简称为“一为主两报告”,却是查办腐败案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僵局的有力之举。

舆论与实践

——改革势在必行

为什么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先来看两份舆情报告。中国传媒大学互联网信息研究院在有关网络舆情报告中指出,“小官巨贪”现象多发,加剧舆论对地方纪委反腐不力的质疑,对纪检系统现行领导体制进行改革的呼声渐长。

人民网2014年反腐舆情年度报告也指出,中央纪委一系列行动受到网民称赞,与此同时,“中央纪委如此高效,地方纪委在干啥”的质疑正呈上升趋势。

对此,舆论一方面呼吁地方纪委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也建议改变体制上的制约因素,保障地方纪委的权威性和执纪的独立性。

地方纪委如何说?基层纪委普遍反映,越往基层,办案环境越不宽松。一部分是因为个别领导错误地认为查办案件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打着“保持稳定”的旗号、有的以“下不为例”为借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怕领导不支持,怕查“错”了案件,工作上畏手畏脚极不给力,宁做“老好人”,也不愿做“黑包公”。

在查办案件的实践中,这一问题比较明显。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及制度问题研究》中指出,梳理已被查办的案件,大量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特别是一把手腐败案件,几乎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举报和查处的。

因为在原来的程序中,不少地方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查到什么程度、如何处理,都主要取决于同级党委的态度。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受到的牵制比较多。这样就给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提供了机会。

而明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各级纪委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之举!

数据与案例

——改革成效初显

2014年4月至10月,中央纪委首先选择河北、浙江、河南、广东、陕西和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进行试点。成效如何?

首先,数据最直观的反映就是办案数量得到提升。

广东新立案件7092件,比去年同比增长68.6%;河南新立案件10642件,增长11.7%;浙江新立案件7093件,增长21%;陕西新立案件5115件,增长42.8%;国资委及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新立案件918件,增长65.7%;海关系统新立案件108件,增长54.3%;商务部新立案件11件,增长57.1%。河北4月至10月省纪委自办案件52件,同比增长300%。

第二个直观的体现就是办案力量得到加强。

各试点单位深入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增加办案机构和办案人员数量。在总编制、职数不变的情况下,河南省纪委纪检监察室增至11个,执纪办案人员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68%;河北增至8个,占57%。驻海关总署纪检组参与的议事机构由25个减至9个,由原来的一个办案室变为其他室均承担办案职责。

除上述数据直观的反映之外,试点工作中的案例显示,办案环境得到优化。说白了,就是通过改革,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通过抓住“同时报告”这个关键,促进了各级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落实改革要求。如陕西省委根据中央巡视组反映的情况,直接组织查处了西安一批干部组织和参与吃请、酗酒行为不雅等问题。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腐败案件领导的意识明显增强、力度明显加大。如杭州市纪委在查办钱江新城管委会原主任王某某案件时,省纪委对该案进行了全方位的领导和监督,该案件在较短时间内得以顺利突破。

通过试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更加有力。对于优化办案环境,解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大案办小、久拖不决”等问题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图说:地方纪委加大自主办案能力,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

 

分析与预测

——立行立改解决问题

试点试点,试的就是实际存在的问题,找到需进一步完善的“靶子”,在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措施中为全面推行改革积累经验。

根据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推导一下下一步的“击中目标”。

首要是转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试点工作初期,最大的制约因素是,某些试点单位对“同时”报告存有思想顾虑和畏难情绪。正如河北省所反映的情况,各试点单位第一次上报数据时,上报问题线索仅有35件、案件0件,不仅数量少,而且分量低。要想解决“怎么办”的问题,首先必须解决好“敢不敢”的问题。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背后体现的是责任担当。实现“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转变,无论是地方党委还是纪委的领导同志,在提高认识上都有一个过程,这里存在观念、责任、权力、角色转变的问题。各级党委、纪委必须从反腐倡廉全局出发,将其有机融入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纪检体制机制改革之中,与落实“两个责任”等改革措施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抓住改革是为促进各级纪委自主办案这个本质不偏离。目前,有这样的认识误区,以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就是把担子甩给上级纪委。事实上,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主要是为了增强纪委监督的独立性。

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本质是促进各级纪委自主办案,而不是把办案责任推给上级,由上级包办代替。为此,应以改革为契机,着力解决办案力量不足、自主办案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促进办案方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的全面提升。

关键要抠住“同时”二字发力。“一为主”是目的,“两报告”是途径,而难点在于真正做到“同时”报告。做不到“同时”,监督的力度就将大打折扣,改革也就难以发力。

在这其中,试点单位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目前从试点情况来看,还存在哪些需要同时报、怎么报等政策界限不清、报送程序不统一、不能应报尽报等问题。在“同时”这一点上,在上下级权限、操作流程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和规范,才能带动其他问题解决,保证改革深入推进。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改革怎么改,建章立制怎么做?就要立行立改,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因为改革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据了解,结合试点单位所提意见建议,中央纪委对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拟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 (中国纪检监察记者 黄月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有人还不收敛不收手

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

无论未来我们怎么回望,2014年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史上不容忽视的重要年度。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也非一日之功。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他尤其指出,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王岐山同志指出,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

2014年11月28日,云南省纪委官方网站通报了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收受索取巨额贿赂达4000余万元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云南省纪委指出,党的十八大召开后,李云忠仍不收敛不收手,年节期间照常收礼;通过帮商人“协调”工程项目提成受贿达30余笔共500余万元。

广东省纪委也披露了一组数据——2014年该省查处的厅级干部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或延续到党的十八大后的,占近1/3。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没有取得压倒性的胜利”是一个关键性判断。当前,腐败与反腐败成胶着状态,我们还远没有取得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实质性进展。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起到了拨开迷雾、指明方向的作用,有利于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再续新篇。

与违纪违法案件相比,作风建设方面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小觑。 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有媒体报道,韩先聪自2013年1月任职省政协副主席以来,多次出入高档酒店和私人会所接受党政干部、国企老总、私企老板的宴请。在中央纪委对他宣布立案调查决定那天,他的手机信息还显示当天有两场饭局,中午晚上各一次。

广东省查处了72名干部涉案的乐昌市“红包”腐败窝案:原11名市委常委中,包括市委书记李维员在内的9名市委常委涉案,“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据广东省纪委通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2013年和2014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李维员仍继续顶风收受下属单位和私人老板所送钱物。更为恶劣的是,在其直接带动和影响下,逢年过节收送“红包”礼金成为乐昌官场的惯例。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现象绝非个案。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仅今年1月19日至25日一周时间,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就通报了查处的10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同时,反腐败工作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情况,体现为腐败行为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泛,作案手段越来越隐秘、花样不断翻新、“小官巨腐”现象严重(见附后样本分析)等诸多问题。

以国企违纪违法案件为例,2014年1月至11月,中央纪委共通报74名国企领导干部被审查,涉及能源资源、建设投资、传媒、电信、金融、交通运输、旅游等多个领域。 此外,房地产领域以及过去的“清水衙门”的腐败问题也足以让人瞠目。 而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党员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成为输送非法利益的重灾区。还有人通过玉石、字画、赌博等途径向需打通关节的党员干部行贿,增加了调查取证难度。

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从治标到治本,反腐败斗争越往前推进,面对和触及的深层次问题也越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下,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中国纪检监察记者 胡静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小官巨腐”样本分析

蝇贪成群 其害如虎

2014年以来,“小官巨腐”事件频频曝光,舆情热度持续不减。同年7月,中央巡视组在首轮巡视情况反馈中第一次采用“小官巨腐”表述,指出北京、天津、海南等地基层干部贪腐的问题。此后第二轮巡视反馈问题时,明确指出河北“‘小官巨腐’问题严重”。13天后,河北晒出“小官巨腐”的专项整改报告,通报查处了一批相关案件。

11月,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家中搜出上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的新闻引爆网络,直接催生了“虎蝇”一词。舆论一度达到峰值,要求彻查的声音不绝于耳。 实际上,“小官巨腐”问题由来已久。2011年,《南方周末》梳理此前10年间涉案千万元的科级腐败案件时得出结论:“小官巨贪”10年查处愈来愈多。 去年以来查办的案件中,除马超群外,还有很多“芝麻粒儿大”的党员干部陆续成为各类贪腐大案的“主角”。如,北京动物园原副园长肖绍祥被控涉嫌贪污1400余万元,并有800余万元钱款无法说明具体合法来源;被称为“20亿村官”的深圳市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会原主任周伟思,涉嫌收受5600万元的巨额贿赂;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涉嫌贪污国有资产2.84亿元,涉嫌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原会计陈万寿,涉嫌挪用资金1.19亿元,更是惊动中央,成为“小官巨腐”的典型。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分析发现,“小官巨腐”主要集中在农村征地拆迁、项目审批、截留挪用公款、惠农资金补贴等领域。这些领域党员干部人数众多,且多处于基层一线,与群众接触最为紧密。相比于“大老虎”,小官贪腐往往更具隐蔽性,危害极大,不仅会导致民众无法享受反腐红利,还会引发民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值得注意的是,基层腐败一旦发生,就很可能是窝案。《环球时报》评论认为,天文数字的贪腐案背后恐怕已形成复杂的贪腐生态链。 从近期网络舆情动态来看,推动反腐“下沉”至基层已成普遍需求。广大民众对于基层党员干部腐败、不作为的反映依然强烈。(人民网舆情监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