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建阳镇“多措并举”加强低保监督管理
近年来,建阳镇纪委高度重视民生民声工作,从群众关心的低保入手,多措并举规范低保资金的申请、发放和监管工作。
规范申报审核制度。明确困难程度的评定标准和评定周期,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核实申请人家庭成员和家庭收入情况,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进行“三榜公示”。对被确定为低保对象的家庭及时公开名单和监督电话。坚持做到凡申报必到户、凡退出必到户、凡调整必到户,确保不错一户、不漏一人。
强化低保清理核查。坚持动态管理,镇纪委与民政坚持全镇低保户一年一次核查清理。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等现象;清查有无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等情况。及时清理和劝退已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对象。做到一户一核查,一家一登记。去年,清理劝退不符合低保标准低保对象13人。
规范发放公示制度。直接将低保资金打卡到被救助的群众手中,减少发放过程的中间环节,防止各类隐患。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户评定情况和领取金额情况,在村居和民政部门进行张榜公示,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督查处罚制度。完善“低保”人员重新就业申报制度,教育申请“低保”的人员,自觉履行再就业申报条例,一旦再就业家庭经济条件转好,及时向“低保”部门申报经济收入。对获得新经济来源隐瞒事实没有及时退保的,一经查实,追回领取的“低保”费;对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低保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