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社会经纬

云南德宏27名“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

    27人中州级部门“一把手”6名,县市部门“一把手”21名。德宏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基本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取消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