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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四措并举”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增强办案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基层纪委案件线索报送和通报制度,加强与上级纪委之间、区纪委各室之间、区纪委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以及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
    聚焦办案重点。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和基层“小官”权力寻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严肃办案纪律。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严守办案程序和纪律。强化现代科技在办案中的运用,切实做到同步指挥、动态监管,确保依规依纪安全办案。
    加强业务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以案代训、分片轮训等方式,开展业务辅导,由业务能手介绍案件线索筛选、调查取证的基本技巧,学习办案程序规定、案件档案管理等基础知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