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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估”应成信息公开新常态


    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对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2014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目前,项目组公布了这份评估报告。

    尽管我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不乏制度化约束和程序性规范,但具体执行情况如何、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又怎样,往往是依靠行政机关的自我评价。而这种“自说自话”式的评估结论,难免与社会公众的现实感受存在差距。引入社会“第三方”,以“中立”身份、专业视角,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独立、客观、公正地考察与评估。既可规避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作“裁判员”的身份尴尬,提升评估报告的含金量与说服力,也进一步彰显了中央政府强化信息公开精细化管理的决心与诚意。

    负责此次第三方评估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其主创团队就是社科院法学所的国情调研室成员。该团队在每年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承担《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该“项目组”此次承担对56个国务院部门、31个省级政府、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任务,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秉承严谨性、科学性与客观性的公正原则,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公众视角为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策解读和回应”等三个方面,分析被评估对象的实际公开效果,从外部观察政府信息是否依法公开、是否方便公众获取。

    该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列举了去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尤其肯定了部分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依靠先进科技手段、推出探索创意举措、及时回应民众诉求的创新行为。同时也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比如,信息公开专门机构缺失、多头管理,“主动”公开的水平偏低、权力清单公开尚待加强,等等,并就此给予建议。

    作为阳光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事关民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体现政府为民诚意、办事效率和社会形象。多些开放心态、主动意识、务实精神和严谨作风,当为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的题中之义。而尊重“第三方”权威、用好评估成果、直面现实短板、瞄准精细化目标,则不失为各级政府善待社会化监管的理性与明智态度。期待“第三方评估”成为信息公开的监管常态,更期待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能够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完善、档次升级和管理创新,产生积极与长远的社会效应。(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