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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风气不是犯错误的“挡箭牌”

近日,一位交通局副局长因被指控受贿80多万元在法院受审,庭审中他多次表示,社会风气就是这样,自己受贿也是被动的。

社会风气不是也不应该被当作犯错误的“挡箭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东窗事发”之后,往往把自己的过错归结于当时社会环境所致,就像这位副局长一样,称自己受贿是被动的,俨然把社会风气当作罪魁祸首,不免让人费解。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而且在某些领域、某些地方,腐败的严重程度出乎人们的意料,“塌方式腐败”、“家族式腐败”、“窝案”、“串案”屡见不鲜。出现腐败现象,固然有复杂的社会因素,包括监督机制不健全、法纪不完善、执行制度不到位等,这些原因纵然有成千上万条,却都是外因,而当事人才是内因。外因的力量再大、势力再强,仍然离不开内因,内因才是决定性因素。如果没有种子,即使土壤再好,水分再充足,都不会长出庄稼,更不会开花结果。一个人贪污受贿也是如此。

毋庸讳言,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给人们带来的消极影响确实严重。但如果以此为借口,把自己应该承担的主要责任推脱得一干二净,既不符合辩证法和事物发展规律,也不符合客观现实。处在同一个社会,面对同样的环境,为什么有的党员干部能够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而有的却掉进违法犯罪的深渊呢?恐怕主要责任还在自己。翻看落马官员的忏悔录,堕落几乎都始于放松世界观改造、法纪观念淡薄等个人因素。

这其中的主动权也都在自己,而不在别人。应该看到,社会风气不正,党员干部不仅仅是受害者,尤其部分党员干部更是污染者!

如果任由他人如何围猎,自己就是不上钩,不贪不义之财,有可能自己的一些“愿望”暂时没达成,但会仍然生活得很潇洒、很幸福。反之,面对腐蚀和拉拢,经不住诱惑,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到头来却硬要把责任归结于环境,怪罪于社会,不注重从自身找原因,假如能够“穿越时空”,很可能会犯同样的错误甚至比以前更严重。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把社会风气当作犯错误的“挡箭牌”,只能说明,忏悔还没有到位。(申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