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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与商,不要如胶要如水

(上图)去年,山东省德州市一商人的行贿日记被披露,牵扯出29名党员干部。(资料图)

(下图)4月7日,山东省烟台市中院公开宣判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新华社发)

    企业家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领导干部是社会发展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发挥两者正能量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可以创造更多改善民生的社会财富,可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而当一些领导干部在与商人的关系尺度把握不好时,变成扭曲的政企、官商关系,就会形成腐败的毒瘤,侵蚀社会、侵蚀经济。

    4月7日,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公开宣判:季建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季建业的落马是官商勾结最终命运的最好脚本。据报道,季建业9成受贿来自3位商人朋友,其案发,源于城建项目——某个在南京做项目的房地产商将其举报。

    官商一牵手,何事不会有?

    盘点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山西塌方式腐败出在官员与煤炭企业千丝万缕的利益勾结上;山东省德州市一商人的“行贿日记”牵出29名领导干部;云南省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在老板们的“围猎”中丧失党性……有媒体梳理称,省部级落马官员绝大多数涉及官商勾结,《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的案例剖析,也几乎全部涉及官商勾结。

    官商勾结“五部曲”

    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往往都有一个由浅入深、由松到紧,并逐步发展到官商勾结、利益捆绑的“五部曲”。

    第一部, 吃喝请送、感情投资。

    请客吃饭、礼尚往来是民间的一种交往方式。商人结交领导干部,往往也是从日常吃喝请送开始。有的通过安排饭局,饭后打打牌、洗洗桑拿等一条龙服务联络感情;有的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各种机会,送节礼、送红包、送购物卡,在人情往来、小礼小节中拉近距离;有的安排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休闲旅游,在鞍前马后、周到服务中密切关系。一些领导干部就是在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感情笼络中丧失原则,在人情往来中开始了贪腐的第一步。

    从两条烟、两瓶酒,到一盒冬虫夏草,再到一沓现金,江苏省淮安市生态新城党工委原书记曹华富就是这样一步步失掉廉洁防线的。早在1998年,淮安市一位房产公司经理宋某找到时任市房管办副主任的曹华富,自称是他的表姐,逢年过节就给他送上节礼。刚开始,曹华富惶恐不安,不敢收。但这位女老板轻松的一句“你放心,我们是什么关系,我能害你吗?”如此这般,就轻松攻破了他看重亲情的心理防线。直至2013年,曹华富先后收受宋某所送节礼累计达22万元。

    第二部, 官商勾结、牟取利益。

    一回生、两回熟,推杯换盏、礼尚往来中,领导干部和商人成了好兄弟、铁哥们儿,商人瞄准领导干部的权力伺机而动。有的在工程建设中搞暗箱操作,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损公肥私;有的在土地出让中,通过违规设置排他性条款、“量身定做”、定向挂牌等方式排斥竞争对手,或以各种名义变更土地用途、提高容积率、减免土地出让金等,谋取超额利润;有的巧立名目骗取、套取各类扶持企业专项资金。一些与企业联系密切的行业和部门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打成一片”,靠山吃山,收受贿赂。

    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是靠山吃山的典型,他利用电视剧的订购决定权、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的决定权等大肆收受贿赂。2008年下半年,辽台决定将广告资源全部收回广告部经营。沈阳某公司找到史联文,想继续保留广告贴片栏目。按照史联文的指示,该公司不仅与时任辽台广告部主任的崔军签订了贴片广告合同,还在所经营的广告业务中获取了巨大经济利益。为回报史联文,该公司于2008年至2010年间,分10次共计送给史联文人民币270万元。

    第三部,花样翻新、隐蔽贪腐。

    一些领导干部和商人觉得“真金白银”的直接交易太明显,缺乏技术含量,于是采取更为隐蔽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有的以借为名受贿;有的高息放贷收取回报;还有的搞“期权”交易,退休了再收。

    甘肃省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在其担任嘉峪关市副市长、酒泉市委副书记和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分管的城建工作,为他人在城建规划调整、建筑设计变更、房地产项目审批、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土地挂牌拍卖等过程中谋取利益,先后收受26人1196万元。其中不乏期权式腐败,如企业老板潘某承诺将其农场每年的收益归杨林所有;房地产开发商蔡某承诺在项目审批完成后,给杨林500万元的企业干股,退休后分红等。

    第四部,家族参与、荫蔽亲友。

    当前,领导干部通过所结傍商人牟利的另外一种隐蔽形式,就是将自己的家族和亲友作为利益代理人,希望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有的奉行“一人当官,造福全家”的为官哲学,利用职权帮助家人“谋发展”;有的默许、放任、纵容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拿项目、包工程、揽业务;有的以家属的名义投资入股分红。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区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妻子被称之为“贪内助”,王素毅被指控收取的45笔贿赂中,13笔通过妻子王志宏完成。

    而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堪称荫蔽亲友的“典范”。2005年,他主动将妻子介绍给某企业老板赵某,心领神会的赵某对王敏妻子百般讨好,主动带其到北京、香港、澳门旅游、购物,从名牌衣服到名牌手提包,哪个好、哪个贵就买哪个。2008年,在王敏默许下,赵某为其女儿购买住房。赵某还多次带王敏妻子去澳门赌博,王敏妻子不用出赌资且能“分红”。

    第五部,利益捆绑、结成同盟。

    一些领导干部在与商人长期交往过程中,通过权力和资本的互相利用,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关系网。领导干部到哪里任职,这些结傍的商人就跟到哪里,企业就办到哪里,土地就圈到哪里,工程队就开到哪里。有的企业在一些领导干部的长期“关心”、“扶持”下,超常规发展,领导干部成为企业实际的“幕后老板”,而商人也为领导干部的升迁和利益奔波出力。在这种“升级版”的官商勾结中,权力和资本如影相随,形成利益同盟,危害极大。

    山西官员的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煤矿的“生死”。去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山西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聂春玉被指任吕梁市委书记期间,当地一名老板多次为其提拔“运作和活动”,不少干部群众反映,吕梁官员在升迁过程中需要花钱“公关”时,煤矿等民营企业就成为“提款机”。

    立规矩、明纪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规范官商关系,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的行为规范,立规矩、明纪律,让领导干部明白哪些能为、哪些不能为。

    规范领导干部和商人的日常交往行为。首先要抵制吃喝请送的不良风气。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吃喝请送歪风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领导干部接受商人吃喝请送问题仍然“暗流涌动”。要把八项规定精神和要求向这些领域延伸,根据《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细化和规范领导干部与商人日常交往行为。可以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企业赠送的月饼、年货、花卉、购物卡等礼品和礼金;不准接受企业宴请,确因公务需要接受企业宴请的,要向组织报告,等等。

    规范领导干部个人借贷行为。针对当前借贷已成为商人向领导干部输送利益“暗道”的现象,应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借贷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应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和个人借款,或者出借资金收取利息;不准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高利转贷;不准授意、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上述违规借贷活动等。领导干部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向企业借款或出借资金收取利息的,应当向组织报告,并作为被抽查的重点事项。对故意隐瞒不报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规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结傍商人进行权力寻租,许多是通过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隐蔽形式进行的。应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清理和规范。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要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作为巡视监督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的重点,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切实防止“权力经商”。

    加强日常监督,防止交往过密。要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重点抓好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要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妥善处理与商人的关系,主动在思想上划红线,在行为上划界限,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与商人交往过密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国土、住建、环保、税务、司法、银行、医疗等部门和行业,与商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应当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对发现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核查、严肃惩处。同时,加大对行贿者的打击力度,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其违法成本,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官商勾结有所收敛,但另一种消极现象却出现了:一些官员对企业奉行“不吃、不拿也不干”的原则,懒政懈怠。因此,规范官商关系,除了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外,还需要提供政商健康交流的环境和平台,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防止懒政等消极现象出现。(闵季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