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集团:党委组织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中共盐城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做好集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集团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传导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推进集团改革发展,近日,悦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王连春与集团及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并代表集团党委与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股份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党委(党总支、支部)、总部各部室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集团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全面履行自身职责。集团及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加强风险防范;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纳入公司经营发展业绩考核体系,确保任务落实,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总部各部室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责任书还明确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悦达集团纪委)
责任书明确,集团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全面履行自身职责。集团及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加强风险防范;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纳入公司经营发展业绩考核体系,确保任务落实,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总部各部室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责任书还明确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悦达集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