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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纪委“三项制度”提升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建湖县纪委在镇纪委、工作室、县纪委审理室“三级联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办案工作,对案件认真梳理、分类,不断完善了预审、协审和直审相结合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对疑难复杂案件,在调查阶段提前介入,围绕取证、定性、量纪实行预审制度,做好事先把关,对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送审单位根据所提问题查漏补缺后再履行相关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对简易案件,包括行政处罚类、违反计划生育类、法院定罪免刑类和检察院不起诉类案件,实行镇纪委调查核实,工作室审理,县纪委审理室协助审理的工作制度。 

     对自办案件和刑事判决类案件的直审严把三个环节,确保审理执纪监督质量。严把证据环节,认真分析证据材料与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调查报告的对应性、真实性和相关性,做到正确、合理使用证据;严把量纪环节,严格按照党章、党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内因和外因,衡量违纪事实、确定违纪性质,确保案件处理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严把文书环节,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制作审理报告、处分决定、请示、批复等案件审理公文,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建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