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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党纪政纪知识测试的通知

  

 

盐纪发[2015]8
 
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党纪政纪知识测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纪委、监察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属驻盐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断改进作风,根据510警示教育活动整体安排,决定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党纪政纪知识测试活动。  
    一、测试目的
  
    以考促学、以学促廉。通过测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掌握和理解党政纪条规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纪律处分等内容,了解和把握反腐倡廉应知应会知识,切实提高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勤政廉政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二、测试对象  
    全市县处级、乡科级干部(乡科级干部由各地各部门组织)。
  
    三、测试内容
    1.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6.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7.《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
    8.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9.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1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
    11.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1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1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的通知  
    14.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15.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7.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18.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文件选编相关内容  
    四、测试时间及方法
  
    全市统一定于511日(星期一)下午300-500进行,市纪委于510日在镜鉴信息网“本站公告”栏目内发布测试题,由各地、各单位下载后,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A4纸正反面印刷、左侧装订、网站刊出的字体等)印制试卷,集中组织测试。
  
    测试采取开卷方法,试题题型为填空、单选、判断、简答和论述。
  
    五、组织实施
    测试由各地、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组织。各县(市、区)县处级干部必须参加由县里组织的集中统一测试,各县(市、区)乡科级干部的测试由各县(市、区)集中组织;市直和省属各单位县处级干部、科级干部由各单位组织集中测试。市纪委组织力量对各地测试情况进行巡视,对市直及省属单位测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市、区)纪委做好本地测试情况的巡视和抽查工作。因故不能参加全市统一时间测试的县处级干部,需履行请假手续,报市纪委宣传部备案,并在一周内完成补考。任何人不得请人代考。
    各地、各部门不得将测试答案印发参考人员,参考人员不得将答案做好后带进考场。县处级干部试卷必须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送市纪委宣传部,由宣传部组织力量阅改存档;乡科级干部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阅改存档,成绩报市纪委宣传部备案。  
    六、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知识测试工作,将其作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位置,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中有关纪律处分的内容及反腐倡廉相关知识。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好本地、本部门的集中测试工作,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人心、集聚动力,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的美丽盐城提供有力保证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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