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上海市4日召开党政负责干部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备受瞩目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公布实施。据规定,上海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
舍小“家”为大“家” “官商分家”的买卖划得来
旭鹏:“官商分家”分的是小家。一个完善的家庭需要各方共同的用心经营,“官商分家”分开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仅仅是使家庭成员在职业选择上减少了一个“选项”。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务员家庭幸福稳定的必然选择,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自身清、家人清、亲属清、身边清”的直接标准,敦促广大党员干部积极维护家庭和睦,以“小家”和谐推动“大家”发展,不仅从根源上遏制了官商一体、公权私用的产生,而且杜绝了官员因为家属问题而落马的悲剧,肃清了官员自身的奢靡、享乐主义思想。
“官商分家”为的是大家。“官商分离”还给社会的是一个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舍弃“小家”的优越还“大家”以清明,这样做必然对领导干部子女和配偶的择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全面考量、统筹兼顾。官商结合固然不可取,但是官员也不应该成为“贫穷”的代名词。在杜绝官员亲人以他人名义继续经商的前提下,在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官员亲人在就业方面一定的指导,使他们有业可从,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满足基本的生活诉求,不能安了众人心,伤上了亲人心。
“官商分家”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必要手段。作风建设不是一句空喊的口号,要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的各项工作之中,时时抓、事事抓、处处抓。为了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与公正,党员领导干部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之做出必要的让步,舍小家为大家,对于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民族大义来讲,这笔买卖着实划得来,不是吗?
禁止官员“一家两制”是正本清源之举
曾小明:领导家属不当经商,容易成为腐败的病灶。早在3月初中纪委网站刊文指出“有的领导干部一家两制,亲属“靠车吃车”、“靠船吃船”,靠什么吃什么,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一人出事、拎出一串”且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交织,有的人既被围猎又搞围猎,官官勾结、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家属大肆经商难免给人一种“靠官吃官、靠权吃权”的负面印象,很难排除“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嫌疑,容易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
反腐倡廉,不仅要管住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要约束好“关键少数”的家属。领导干部权力级别越高、位置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规定越严,其家属受约束的程度也应越高。这一次,改革试点将反腐利剑直指官员的枕边人、身边人, 如果新规得到落实,不仅切断了经商者与官员配偶、子女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也从根本上控住了“家庭式腐败”的源头。
变相操作空间很大,新规还得继续努力。上海新规仍然缺乏“力道”,要真正实现“禁”的目标还任重道远。新规虽然操作性强了,处罚严了,但是变通的空间仍然巨大。比如,天津的武长顺经商办企业,多数企业既不是他配偶,也不是他子女,而是他的情人、他的亲戚、他的下属。官员只是心中有贪念,就会绞尽脑汁钻空子,变着名义、利用他人名义注册公司经商办企业,如何进行鉴别,如何进行追究,还是一个大问题。
“领导家属禁商令”,贵在动真格,难在抓落实,重在不留下死角和变通,监管部门更要畅通群众举报通道,让违规官员无处遁形,这样才能让人们看到胜利的曙光。当官发财二选一,严禁官员一家两制,严肃规矩纪律,用规范的制度约束行为,用最坚决的态度和坚强的措施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为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环境努力奋斗。
遏制“封妻荫子”关键让有权不敢任性
宋清云:好制度要能落地生根,并且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方能发挥其应有作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仅仅是官员“亲友团”最紧密最核心的一小部分。规范了这一小部分的行为之后,何时再将官员的“七大姑八大姨”也一并纳入监管范畴,防止输送利益“转移阵地”,值得管理部门在未来的日子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
其实,公民经商办企业是其基本权利,之所以在规定中要对官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作出限制,是因为官员“亲友团”身份特殊,官员容易通过亲友所办企业进行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当然,禁止官员配偶经商办企业,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管辖区域经商办企业,还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在一些“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贪腐案例中,官员缺乏制约的权力自由出入边界、恣意妄为,才是造成“封妻荫子”的关键因素。要遏制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给官员的权力划出明确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有权不敢任性才最为重要。
要让官员权力不敢越雷池一步,需要着重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透明。就是要让官员掌握的权力透明,拥有的财产透明,亲友关系透明。只有透明才能让老百姓能够清楚判断官员哪些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哪些行为出了权力边界。二是要监督。就是要让老百姓、媒体和监管部门三方合力监督。只有在强有力监督之下,官员才会心生畏惧,才不敢越矩而为,才不敢用公权谋私利。
如何严防官员“一家两制”
江中洲:严防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必须狠抓“控制”和“查处”这一关键。如何“控制”?一方面各地要像上海市委那样及时出台相应的规定,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形成遏制“一家两制”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严把“报告”“登记”关,敦促领导干部尽快如实向组织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相关说明。领导干部“报告”“登记”之后,庚即就要做好“专项核实”工作,把“是否漏报、瞒报”作为重点,如果经过调查、抽查发现有“漏报、瞒报”行为,就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让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主动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如果领导干部有涉嫌违法行为,就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禁商后的领导家属“路在何方”?
余志勇:如果这些规定真能得到严格执行;如果官员亲属真正能退出营利性活动;如果发现一起就严惩一起;如果具有刚性的监督和强制力无时不刻不在;如果监管不虚置。相信这一切的一切规定就不在是纸上写写而已,官员亲属经商营利定能得到严格禁止。怕的是即便官员家属被迫退出经商,如果官员的权力得不到遏制,权力同样会“增值”,官员家属依然可以找“利益代言人”,退而求其次,坐收渔人之利。又或者规定中的领导子女及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那如果利用利益链转战别处呢?又当如何?看来禁商后的领导家属“路在何方”,还真是一个需要监管和问责携手才能完成的。
禁止领导干部家属经商是一个好的规定,但要不让形式大于内容。笔者以为,监督领导的权力才尤为关键,因为亲属经商不外乎权力转嫁而已。为此,禁商后的领导家属“路在何方”?除了贵在坚持,更待限权。相信只要官员权力行使能透明化,权力能真正关进笼子,到那时,就算家属经商也不会大惊小怪,更不会用有色眼镜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