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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四化”举措激发查办案件新活力

今年以来,建湖县纪委监察局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办案主业,强化措施,激发了办案新活力。1月至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35件,同比增长83%。全县共立案49件,同比增长16.7% 。结案11件,同比增长5%,处分人数11人,同比增长5%。

深化责任落实。县委自觉认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每月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对办案的请示报告及时研究决定,对重要案件的查处、重点问题的解决,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使得纪检监察人员在查处案件时“有底气、敢亮剑”,敢于同腐败分子作斗争。

变化方式方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查深查透向快查快结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查早查小转变,从就案办案向以案促建转变,建立起初核扎实、突破快速、移送及时的办案新模式。探索推行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排除基层纪检机构办案方面的干扰,规定镇(区)纪委线索处置和立案情况随时向县纪委报备,解决了基层纪委“办案难”的问题。

量化目标责任。年初制订下发《2015年建湖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委局机关各室、各派驻纪(工)委、纪检组、各镇纪委实行办案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年终严格考核,对案件查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为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优秀纪检监察组织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成绩不佳,或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办案不力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

硬化队伍建设。为提升履职能力,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重点学习党章、法律、法规以及办案知识和技能。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带头公开承诺“十个不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另外要求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到纪委机关跟班学习,全面提升乡镇纪委书记的业务能力,充实纪委办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