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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局长“没想到”的感叹暴露啥?

近日曝出的广西钦州市水利系统“坍塌式”腐败窝案引起社会关注。

涉案的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原副局长陈绍贵分管人饮工程工作,但实际权力并不大,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甚至连签字权都没有,直至案发时他都不明白为什么管材供应商居然送了116万元给他。其上司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原局长劳宏智因在水利工程招标中受贿177万元被查处,听说陈绍贵贪污的数字后,觉得不可思议,连连感叹“没想到无权的副局长也能收那么多钱”。(详见521《新华每日电讯》)

看了这条新闻,笔者并不以为“无权的副局长”受贿“116万元”而“不可思议”,反倒觉得,同样因受贿而落马的其上司局长连连感叹的“没想到”不可思议:

因为,无论“有权”还是“无权”,只要是“长”或者是“员”,只要“用得着”,在一些企业老板眼里,都有着不可预知的“期权”……该系统那些涉案的普通小职员,不是坦言“我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主动要钱,老板也拼命塞钱过来”?!

那么,同样因受贿而落马的其上司局长,为何却连连感叹“没想到”?

若顺着落马局长的“没想到”,是否可以这样“逻辑”:因为我是局长,不仅在职务上是“一把手”、在权力上是“一言堂”,而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也是“一支笔”。即便是“收受贿赂”,也该是“我更多”……怎么连“无权的副局长也能收那么多钱”?

事实上,“逻辑”并不荒诞。那些已经落马或被曝光的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三拍”官员,就是最好的佐证。

而对落马局长来讲,这样的“逻辑”也非强加。

随着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另有企图”商人行贿的方式,已由“银货两讫”的“一锤子买卖”,渐渐转为“保持联系”的“细水长流”,且奉行“喝不喝先倒上”的“放长线钓大鱼”原则,即便“无权”,老板也会“拼命塞过钱来”,加之“基层水利系统腐败具有受贿时间长、单次额度小、累计额度大的特点。”这种“温水煮青蛙”的行贿方式很容易瓦解一些官员的防线。(办案人员语)

媒体披露的“水利腐败”三大手法,即:套取专项资金、吃回扣、暗箱操作招投标,就集中表现在工程设计、施工预算编制、招投标、监理和施工过程中等具体环节上。

这些环节,既与“有权”的局长紧密相连,同时也与“无权”的副局长甚至普通员工紧密相连——只要其中有一个环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就会引发诸多“没想到”,甚至“坍塌式”腐败窝案。广西钦州水利系统腐败窝案,除“一把手”涉案外,一些普通小职员也深陷其中便是如此。

由此不难看出,落马局长“没想到”的感叹,一方面暴露出“局长”的“贪”:对权力的贪得无厌、对金钱的贪贿无艺、对欲望的贪心不足……其根源,还是一手遮天的“老大”、唯我独尊的“霸权”、一言九鼎的“任性”等扭曲的权力观在作祟。

另一方面,暴露出“制度”与“管理”的“裂缝”。钦州市“水利工程监管环节众多,参建单位派有监理,还有质量监督、施工抽检、竣工抽检、招投标等,制度设计环环相扣,但是管理环节多了,滋生腐败的环节也在相应增多。”——以至于“完美”的制度设计成了“长满裂缝的臭鸡蛋”!

再一方面,则暴露出对“人”和“事”的管理缺乏“严”与“明”。媒体披露,(钦州)市县区水利局长“前腐后继”几乎全军覆没,涉案人员40人;涉及水利工程项目数百个,其中仅涉及农村人饮工程的资金就达5.4亿元;除“一把手”涉案外,一些普通小职员也深陷其中……如此涉案人员之多、涉及项目数百个、涉案资金上亿的“坍塌式”腐败,会是“一日之功”?这其中的上级管理部门是如何考核的?职能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钦州“水利腐败”三大手法的“一斑”,足以窥见其对“人”和“事”管理的“全豹”!

从“法律”上讲,此案已作出判决,但从“法理”上讲,教训和警示,则刚刚“开始”,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和警醒!